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购置10架EC155B1型直升机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及时把握我国海上石油发展机遇,不断提高公司海上石油服务的作业能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10架EC155B1型直升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详见2008年8月28日、2008年9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原则和要求,经多次商谈,2008年10月10日公司与直升机供应商欧洲直升机公司在深圳签订了《欧洲直升机公司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就提供10架EC155B1直升机第ECOSAP1534/12/07号销售合同》(以下称购机合同)。现将购机合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机合同其它方及购置机型简介
购机合同其它方为欧洲直升机公司。该公司是由欧洲宇航防务集团(EADS)控股、国际著名的直升机制造商,总部位于法国普罗旺斯省马赛国际机场,可为军用、民用、单双发直升机市场提供系列齐全的产品,全世界134 个国家的2349 个客户在使用该公司生产的1 万多架直升机。
购置机型为EC155B1型直升机,该机型在设计和制造方面符合EASA(欧洲航空安全局)和FAA(美国联邦航空局)的批准,以及中国民航当局的型号认可,安全性高,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用于海上平台作业、其他公共运输和通用航空。
二、购机合同主要内容
1、购机数量、单价及总金额
公司向欧洲直升机公司购置10架EC155B1型直升机,单价为1,065万美元(未含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购机总价为10,6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3,499万元(汇率按1:6.90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及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07%和53.70%。
2、付款方式、付款计划和直升机交付安排
合同购机款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付款计划和直升机交付安排如下:
时间 | 金额 (人民币万元) | 交付安排 |
2008年度 | 3357.50 | 签订合同 |
2009年度 | 9236.34 | 交付1架 |
2010年度 | 24223.83 | 交付3架 |
2011年度 | 26668.50 | 交付4架 |
2012年度 | 10012.59 | 交付2架 |
合计 | 73498.80 |
3、合同生效条件
购机合同将在欧洲直升机公司收到第一笔首期付款之日起正式生效。
三、定价依据、资金来源及对公司经营影响
合同购机价以市场价为依据。购机款拟先以银行贷款解决,预计将增加公司负债及财务费用。
四、本项交易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欧洲直升机公司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就提供10架EC155B1直升机第ECOSAP1534/12/07号销售合同》。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