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2008年10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经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179号文批准,本公司股东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中辉国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
本公司章程已进行了相应修改,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