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的公告
2008年10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64 股票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08-027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政综[2008]54号文件《关于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的通知》,哈尔滨市2008年至2009年度供热期实行供热价格联动:
1、 由市政府财政对居民住宅供热按照煤炭成本增长因素15%补贴给供热企业,即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补贴1.34元。
2、 由供热企业承担煤炭成本增长因素20%,即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承担1.78元。
3、 在市政府财政补贴和供热企业承担部分上涨因素的基础上,凡在我市城区(不含呼兰区和阿城区)以煤炭为燃料,采用锅炉供热和使用热电联产热网供热的用户,其煤热联动价格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计算,居民住宅上浮5.8元,即由现行的34.55元调至40.35元;非居民住宅上浮7.14元,即由现行的37.35元调至44.49元。
4、 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七种人”,因煤热价格联动而增加的部分支出,仍按《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8至2009年度热费交缴和供热保障工作的通知》(哈政办发[2008]12号)规定执行。
受此影响,我公司按照2008至2009年度预计供热面积初步测算,公司将增加营业收入3800万元(含税)(其中:本年增加营业收入1478万元,2009年增加营业收入2322万元。),本供热期实行价格联动对公司整体利润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10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