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
2008年10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08-04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归还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4月22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募集资金闲置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08年4月23日起到2008年10月22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公司募集资金闲置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08-012)。根据该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07年4月23日起陆续使用15,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08年10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