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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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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8年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年10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8〕2709号文批准,2008年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8吉高速”)自2008年10月24日至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08吉高速”发行总额为10亿元,其中上网发行预设份额为1亿元。

      二、“08吉高速”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计息期限为2008年10月24日至2013年10月23日止。

      三、“08吉高速”上网发行期认购代码为101699,发行完毕后,认购代码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11044。

      四、认购“08吉高速”上网发行份额的投资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

      五、在发行期内,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认购委托,按报盘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

      六、网上发行期间,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报盘认购,以1,000 元面值即10张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数量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张;认购价格为每张100元,认购价格高于或低于100元的认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均视为非法委托而予以撤单。

      网上发行首日(10月24日),每一证券账户认购上限为1万张且不可重复认购,网上发行第二日(10月27日)每一证券账户单笔认购上限为10万张且允许重复认购。

      七、投资者在网上发行期内通过证券营业部认购“08吉高速”上网发行份额,不需缴纳佣金,深交所亦不向各会员单位收取经手费。

      八、有关“08吉高速”的其他信息详见有关媒体刊载的《2008年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