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传闻情况
2008年10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郎朗写了一篇名为《电广传媒重组“中止”,分步走方案潜行》的报道文章,文中做了如下报道:
1、“根据此前湖南广电向湖南省政府上报的材料显示,这一改革将以“三分开、三整合、三主体”为原则,改广电集团为总台,建立湖南省广电局管总台、总台控股市场主体的新体系。根据这一原则,电广传媒的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
据悉,按照此前湖南广电的改革计划,作为新市场主体的“快乐金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经注册成立,并将更名为“湖南卫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将直接控股电广传媒,电广传媒现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持有的公司股权将变为湖南卫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2、“然而在湖南卫视投资控股公司控股电广传媒并对金鹰卡通、快乐购、快乐阳光、天娱、艺术玩家等经营性资产放入电广传媒的方案中止后,湖南广电集团选择了分步走的方案。”
二、 澄清说明
经公司求证实际控制人――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现将相关情况澄清说明如下:
1、报道1的澄清: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至于本公司现有的控股股东是否由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变更为其他主体,至少三个月内没有计划。
2、报道2的澄清:相关资产注入方案不属实,公司董事会于10月20已公告,由于本次电视媒体资产的注资行为在国内媒体行业尚属首次,改制重组比较复杂,导致相关方案还不成熟。为此,公司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并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四、必要的提示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咨讯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