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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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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万联证券开通
    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汇丰晋信旗下基金通过光大证券网上交易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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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08年10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C3版)

    1、主要财务数据

    担保人2007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 目2007年度/末2006年度/末2005年度/末
    资产总额6,441,990,439.175,790,426,662.905,372,762,382.23
    其中:流动资产1,898,891,631.231,494,063,144.441,615,140,077.17
    负债总额3,304,066,133.212,876,487,233.172,599,363,603.46
    其中:流动负债2,561,542,517.431,871,062,167.431,652,161,244.47
    所有者权益3,137,924,305.962,913,939,429.732,773,398,778.77
    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630,291,856.232,421,988,160.262,310,614,331.51
    主营业务收入2,814,505,156.382,910,870,746.742,534,746,205.96
    利润总额297,540,715.76228,095,072.74200,112,158.47
    净利润228,955,876.28178,429,041.92139,829,330.47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23,196,536.1988,868,087.6770,131,600.74

    2、担保人2005-2007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五)

    3、担保人2005-2007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见附表六)

    4、担保人2005-2007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七)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福建省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担保人是福建省属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综合性交通运输企业,以港口装卸、水上客货运输、公路客货运输以及综合物流服务为主营业务。截至2007年年末,担保人拥有7家全资子公司和香港华闽船务有限公司、香港华闽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等2家驻外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四)担保函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企业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二、偿债计划与保障措施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发行人将根据自身特点,建立起以专项偿债账户及偿债基金紧密结合的偿债准备机制。

    公司将在银行开立专项偿债账户,进行专户管理,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还本付息工作将通过该账户来完成。偿债资金一旦划入专项偿债账户,仅可以用于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到期支付本金。

    (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

    1、良好的盈利能力

    发行人的高速公路收费收入扣除养护费用后的收益由补贴收入体现,发行人的补贴收入三年来保持稳步增长,2007年比2005年增长了23.91%,相应的净利润2007年比2005年增长了23.07%,年均增长速度均超过10%。随着路网逐步建设贯通,高速公路收费额将有明显提升,公司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得到稳步提高。

    2、良好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本期债券到期偿还提供了保障

    发行人将首先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入进行偿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回报稳定、经营现金流量充沛等特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长春经济开发圈环线建设项目。该项目社会、经济效益良好,项目建成后,将显著增加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本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提供保障。

    3、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也将增强偿债能力

    发行人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健康,保持着良好的信用等级,近三年在国内外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方面无违约记录,与各大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这也为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间接支持。目前,吉林高速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共计14.3亿元。

    4、担保人对本期债券的连带责任保证

    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了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果出现由于发行人自身因素而导致本期债券不能按期兑付,且发行人积极采取各种补救措施后仍然无法履行本期债券按期兑付义务的情况,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本期债券担保函的相关约定将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本期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用于保障债券投资者相关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决定购买本期债券之前,应当仔细考虑下述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有关信息。

    一、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变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支付。

    3、流动性风险

    尽管发行人将积极争取本期债券在合法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在合法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不能保证其交易的活跃程度。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周期的变化会直接导致运力需求变化,从而导致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及收费总量的变化,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2、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竞争的风险

    在发行人目前的高速公路运营区域范围内,铁路、航空、水运和其他公路等其他交通运输方式均构成对发行人业务的竞争。特别是铁路网络的改善,可能分散发行人的客运和货运业务来源,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3、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吉林省境内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特许经营等活动。由于高速公路行业的特点,在高速公路建设前期的征地费用、建设期间的筑路成本、工程质量的优劣均会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定期对路面的日常养护会影响公路的正常通行,影响交通流量;某些不可预见因素也会不同程度地造成高速公路暂时无法正常通行或对高速公路设施造成破坏。上述因素均有可能导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影响。

    4、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养护、经营和管理,现阶段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与投资项目有关的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总体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是受到多方面不可预见因素影响的系统工程。如果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恶劣的自然地理条件影响施工等重大问题,则有可能使项目实际投资超出预算,施工期延长影响项目的按期竣工和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二、风险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适当考虑了对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流通,如上市申请获得批准,将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的对策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回报已经过严格的测算,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在债券存续期内可产生一定效益。目前吉林高速运行稳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管理与经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不断提升自身的持续发展能力。此外,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进一步降低了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公司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经济周期的风险对策

    针对经济周期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将充分利用自身在吉林省高速公路行业的特殊地位,继续完善该地区高速公路网络的建设。发行人将本着积极慎重的原则,凭借自身公路经营经验和专业优势,前瞻性地把握市场机会,参与更多高速公路开发建设及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采用积极有效的营销策略消减由于经济周期波动而导致部分路段车流量减少的负面影响。

    2、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竞争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加强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逐渐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公路设施和其他配套服务,创造“畅、洁、绿、美”的行车环境,不断提高高速公路的竞争能力。

    3、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的风险对策

    针对高速公路的建设风险,发行人将加强成本管理,减少开支,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费用超支、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针对高速公路的营运风险,发行人将合理安排高速公路的维修及养护工作,保证公路日常维修及中修、大修的顺利进行,保证路面情况的良好及畅通无阻。

    4、产业政策风险

    针对产业政策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对国家财政、金融、产业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关注交通基础设施行业的发展动态,把握产业发展机遇,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发行人将密切注意政策变化,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

    (三)与投资项目有关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科学评估和论证,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施工方案时,发行人通过实地勘察,综合考虑了地质、环保等各方面因素,选择最佳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采取切实措施控制资金支付,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费用超支、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确保项目建设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内,并如期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营。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信用等级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

    二、信用评级报告内容摘要

    (一)评级观点

    联合资信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高速(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在企业规模、区域垄断地位、特许经营、政府支持及债务负担等方面具备优势。同时,联合资信也注意到公司在投资规模、盈利能力及经营活动获取现金能力等方面对未来经营及信用状况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伴随吉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及车流量的自然增长,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有望增强;同时,吉林省交通厅将新建公路资产并入公司,公司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抗风险能力有望增强。联合资信对公司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由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交通”)提供担保,经联合资信评定,福建交通企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福建交通的担保对公司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具有提升作用。

    综合看,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有关要求,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券发行后第12个月发布及于每年公司年报公布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资信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本期债券的相关信息,如发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资信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资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在跟踪评级过程中,如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发生变化调整时,联合资信将在本公司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报送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律师。该所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了《关于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经合理查验,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确认:

    1、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已经满足《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发改财金[2004]1134号文件、发改财金[2007]602号文件所要求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已获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其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3、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担保人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提供的担保行为符合《担保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发改财金[2004]1134号文件、发改财金[2007]602号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及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内容合法有效;

    5、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的中介机构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从事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主体资格;

    综上,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具备了《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发改财金[2004]1134号文件、发改财金[2007]602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和各项实质条件。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承诺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并争取尽快实现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

    二、税务等相关问题的说明

    本条内容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作出,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对投资本期债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的判断。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券,发行人建议向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金融机构从事的有价证券业务应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有价证券不征收营业税。

    (二)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个人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利息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一般企业投资人来源于企业债券投资的利息为应纳税所得。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债券投资的利息为应纳税所得。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应将当期应收取的企业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所得税。

    (三)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交纳印花税。对企业债券在证券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始征收印花税。截止募集说明书封面所载明之日止,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企业债券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尚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1、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文件;

    2、《2008年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发行人2005-200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担保人2005-200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6、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行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及相应授权文件;

    7、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联系人:孟晓飞、呼显辉

    电话:0431-85254017、85254024

    传真:0431-85254017

    邮政编码:130033

    网址:www.jlsexpressway.com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黄宝毅、杨鹏、徐柯、赵青

    电话:021-38676560、38676237、38676829、38676873

    传真:021-68876202

    邮政编码:200120

    网址:www.gtjas.com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ww.ndrc.gov.cn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www.chinabond.com.cn

    如对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08年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地点承销商网点名称网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北京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总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 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袁震、赵治国010-59312882

    010-59312887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销售交易部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邢欣、吉爱玲、赵锦燕、张奕敏010-85252652、010-85252650、010-85252605
    上海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总部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侯斌021-3867617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融资总部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5层贺家余021-6886655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上海市临平北路19号409室卫莹、周军、谌超021-65226528、021-65213734、021-65221319
    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5楼黄磊021-58788888-330
    深圳市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业务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2楼甘小军、周猛0755-82493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