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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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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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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7版:信息披露
    关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增加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旗下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入股富滇银行股东资格
    审查结果的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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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08年10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 1049号文件批准,自 2008 年 9 月 22 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 2008 年 10 月 22 日,基金募集工作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1,074,710,139.32 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为 124,939.41 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 2008 年 10 月 24 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2,766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人民币计算,本基金在募集期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为 1,074,710,139.32 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124,939.41 份,两项合计共 1,074,835,078.73 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本公司自有资金及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未认购本基金。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08 年 10月 24日获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 [2008] 458 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fts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 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