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1 本季度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八年第六次会议通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秦少秋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曹光骝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何佩文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8,116,268.85 | 34,724,270.90 | -47.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71,396,786.38 | -304,966,654.59 | 无法表示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39 | -1.57 | 无法表示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140,983.08 | 无法表示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26 | 无法表示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133,756.37 | 33,365,138.44 | -67.9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445 | 0.1714 | -67.9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95 |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445 | 0.1714 | -67.94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无法表示 | 无法表示 | 无法表示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无法表示 | 无法表示 | 无法表示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490.1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除外 | 2,583,000.00 |
|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 49,513,144.1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486,027.06 |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58,000.00 |
| 合计 | 51,850,626.9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1,187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上海北孚(集团)有限公司 | 3,537,50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熔鑫铜业有限公司 | 2,960,23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长扬投资有限公司 | 2,951,43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徐永珍 | 2,889,169 | 人民币普通股 |
| 秦少秋 | 1,600,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高波 | 1,247,3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福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67,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燕 | 1,020,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青 | 1,00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袁磊 | 942,23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总资产报告期末比年初数减少16,608,002.05元,减少比率为47.83%。主要系:
(1)本公司减少合并报表范围;
(2)本公司本年度由于担保承担连带偿债责任代被担保方归还债务,同时按100%计提或有负债损失。
2、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59,608,807.16,减少比率为67.94%。减少原因主要系本公司尚未恢复主营业务能力。
3、2008年上半年,本公司合并报表企业上海星业物贸发展有限公司收到本公司关联企业上海兴业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使用费2,583,000.00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收到债权方上海诚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处理确认函。该确认函称:“鉴于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代宁波森邦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及宁波保税区银隆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清偿了本公司部份债务,本公司同意豁免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截止2006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利息共计人民币29,982,555.46元。”上述利息,本公司以前年度已计提了或有负债损失,本次豁免的利息将计入本公司二○○八年第三季度损益。(详见公司2008-028公告)
2、本公司于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2008)沪二中执字第585号]。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中国银行宝山支行2002年6月19日作出的(2002)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3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由于本公司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本公司立即履行下列义务:一、归还申请执行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2400万元及相应利息,和依法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交纳本案执行费人民币91400元。如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目前,本公司正在积极与法院及执行申请人协商,希望妥善解决债权债务问题。(详见公司2008-029公告)
注:本公司于二○○八年三月六日收到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已将债权转让给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08-003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少秋
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