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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0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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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8年10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董事彭日斌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陈红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郭正林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谌光德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许晓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剑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色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774,526,057.171,728,089,228.002.6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884,437,305.45805,041,344.869.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5.316.28-15.4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1,539,710.05-66.2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3-30.00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3,342,839.4988,170,087.791.22
    基本每股收益(元)0.200.5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0.200.53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779.95减少1.4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268.10减少2.29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842,480.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754,303.7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23,168.57
    合计16,382,573.2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39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828,82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599,9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3,981,335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鹏华中国 50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3,932,952人民币普通股
    珠海稳健投资有限公司3,665,75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202,693人民币普通股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3,200,45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257,815人民币普通股
    许晓文2,015,061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变动主要是因为购买原材料和支付职工工资的大幅增长引起的;

    2、财务费用的大幅变动主要是因为银行借款的增加及利率上调所引起的。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公司2007年度配股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8年第106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批文后尽快实施配股方案。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原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后二十四个月内不挂牌交易;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长园新材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2007年12月24日,长和投资有限公司上市流通6,022,170股。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原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挂牌交易;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长园新材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2006年12月25日,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流通5,474,700股;2007年12月24日,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流通6,022,170股。

    本报告期内该承诺一直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晓文

    200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新材      编号:2008024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08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定期于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彭日斌先生、独立董事郭正林先生因公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彭日斌先生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陈红女士、郭正林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谌光德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均以全票同意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配股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增设一个配股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根据相关规定与保荐人及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