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金融·证券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国内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个股查参厅
  • A7:谈股论金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圆桌
  • B4:产业·公司
  • B5:中国融资
  • B6:金融研究
  • B7:人物
  • B8:广告
  • C1:披 露
  • C3:产权信息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C49:信息披露
  • C50:信息披露
  • C51:信息披露
  • C52:信息披露
  •  
      2008 10 28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4版:信息披露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8年10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宝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宝中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659,018,968.731,756,621,233.4051.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333,438,262.71846,705,668.3757.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971.3051.5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645,665.56-111.6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157-111.23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814,595.6455,197,588.98-32.16
    基本每股收益(元)0.00840.0822-36.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825-
    稀释每股收益(元)0.00840.0822-36.3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424.14减少0.5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434.15减少0.53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9月)(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5,949.2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213,953.60
    所得税影响67,475.72
    合计-202,427.1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6,87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科英华股份投资集合资金信托37,284,470人民币普通股
    陈光华26,061,656人民币普通股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16,765,610人民币普通股
    张秀英6,517,556人民币普通股
    张子燕6,515,41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957,13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2,923,71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1,173,445人民币普通股
    吕世敏1,124,281人民币普通股
    王新安936,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573,401,192.51287,724,812.7399.29%主要系定向增发款项和借入贷款尚未完全使用。
    应收帐款228,303,225.37120,532,362.9689.41%主要系公司的子公司郑州电缆扩大了生产规模,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长期股权投资227,975,912.59145,443,560.5056.75%主要系公司托管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电缆国有股权托管费及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实现净利润所致。
    在建工程48,662,368.934,460,794.23990.89%主要是公司本期增加了铜箔项目及开发井工程项目的投入。
    工程物资436,847,732.42-100.00%主要是公司的子公司惠州铜箔和西联铜箔本期增加了铜箔项目工程设备的购买。
    无形资产49,929,163.4129,252,966.9370.68%主要是公司的子公司西联铜箔增加了非专利技术——高精度镀锌铜箔生产技术等所致。
    开发支出11,865,133.344,523,267.71162.31%主要是公司本期增加了电线电缆等研发项目支出所致。
    应付票据90,000,000.0040,000,000.00125.00%主要是公司的子公司上海中科采购原材料增加票据结算所致。
    应付帐款122,680,043.1181,611,557.0150.32%主要系公司采购原材料金额增加,赊欠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预收帐款9,615,362.5319,185,264.41-49.88%主要系公司本期结算了前期客户预付的货款。
    应付职工薪酬2,232,521.411,379,658.6261.82%主要是公司本期应付社会保险费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467,503,925.2010,640,000.004293.83%主要是公司的子公司西联铜箔本期为铜箔工程项目借入专用借款增加所致。
    资本公积444,411,211.6038,270,029.181061.25%主要是公司本期定向增发溢价发行所致。
    未分配利润147,746,573.9992,548,985.0159.64%主要是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132,988,056.94258,716,927.19-48.60%主要是公司本期收购了子公司西联铜箔及郑州电缆原少数股东持有的部分股份所致。
    总资产2,659,018,968.731,756,621,233.4051.37%主要是公司本期定向增发及借入银行贷款影响货币资金和购入工程物资等增加所致。
    所有者权益1,333,438,262.71846,705,668.3757.49%主要是公司本期定向增发溢价发行影响股本、资本公积增加以及本期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3.1.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2008年7-9月2007年7-9月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272,974,710.82152,216,044.0579.33%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加大了销售力度,增加了产品销售数量,尤其是增加了电线电缆等收入所致。
    营业成本203,285,946.9199,193,208.19104.94%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产品销售数量增加,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成本增加等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17,625,016.889,375,921.2187.98%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石油特别收益金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5,440,213.602,567,116.22111.92%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加大了销售力度,产品销售数量增加,相应增加了运杂费等所致。
    财务费用3,685,402.238,028,183.69-54.09%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平均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877,748.68100.00%主要是上年同期转回了部分应收款项坏帐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1,633,537.967,431,366.74-121.98%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实现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185,752.7027,000.00587.97%主要是公司的子公司郑州电缆本报告期取得外委加工商产品赔偿款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14,595.648,570,844.85-32.16%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3.1.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2008年1-9月2007年1-9月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45,665.5691,075,839.55-111.69%主要系本期公司的子公司郑州电缆生产启动原材料采购较大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2,671,032.95-41,669,775.41-1274.31%主要是公司的子公司西联铜箔、惠州铜箔、京源石油本期分别增加了铜箔工程项目及开发井工程的投入,购买了相应设备及土建支出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9,847,251.91291,845,605.91198.05%主要是公司的子公司西联铜箔本期增加了铜箔工程项目借款所致。

    3.1.4上年同期利润变动情况   
    可比期间利润表调整过程
         
    项目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备注
    投资收益39,749,996.09-5,575,116.3734,174,879.721
    所得税费用32,587,621.789,862,292.6242,449,914.402
    净利润100,460,562.42-15,437,408.9985,023,153.43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2,805,365.27-15,437,408.9957,367,956.28 
    营业税金及附加3,577,655.0417,937,741.3321,515,396.373
    管理费用46,564,786.70-17,937,741.3328,627,045.373
    注1:公司与原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无法将该余额分摊至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原股权投资差额的剩余摊销年限内平均摊销,尚未摊销完毕的余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做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公司上年同期因对企业会计准则理解差异而未摊销此部分股权投资差额,本次做以调整。
    注2:公司对投资收益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增加了所得税费用。
    注3:公司本期将石油特别收益金列入了营业税金及附加,故将上年同期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石油特别收益金调整到营业税金及附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08年7月8日,公司自然人股东郑永刚先生、陈光华先生、张子燕女士签订协议书,三方同意从杉杉集团受让的中科英华的股份将于2008年7月27日可以上市流通的32,577,070股份,其中陈光华先生受让并持有的中科英华股份中的26,061,656股股份(占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中科英华股份总额651,541,398股的4%)于2008年7月27日起可以上市流通;张子燕女士受让并持有的中科英华股份中的6,515,414股股份(占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中科英华股份总额651,541,398股的1%)于2008年7月27日起可以上市流通;郑永刚先生受让并持有的中科英华90,582,180股股份均仍作为限售股份,不在2008年7月27日时上市流通。

    2)2008年7月11日,本公司接到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告知中科英华股份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截止2008年6月30日持有本公司85,412,929股股权,占公司总股份的12.61%)发生了变更:在该信托信托期限届满时,受让信托财产中剩余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由上海润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千程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润物控股有限公司。最终确定的转让价格以届时的补充协议为准。详见公司2008年7月15日2008-028号公告。

    3)2008年7月17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张子燕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6%)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详见公司2008年7月19日2008-029号公告。

    4) 2008年7月28日公司有65,154,14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详见公司2008年7月23日2008-030号公告。

    5)2008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放弃实施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发行的议案》,决定放弃实施第二次发行股票工作。。

    6))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巴彦淖尔西部铜材有限公司公司出资6,000,000元投资该项目,本合资事宜工商注册已完成。

    2008年8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巴彦淖尔西部铜材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街2号,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经济开发区东区。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4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北京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本合资事宜工商注册已完成。

    7)2008年8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新建青海西矿联合铜箔有限公司5,000吨/年电解铜箔项目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在青海西矿联合铜箔有限公司10000吨/年的基础上,继续新建5,000吨/年电解铜箔项目,此项目经9月1日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08年8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和《关于以自有资金增资青海西矿联合铜箔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以剩余的募集资金42,523,733.81元再次对青海西矿联合铜箔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拟利用自有资金对青海西矿联合铜箔有限公司增资57,476,266.19股,增资价格1元/股。该议案已经2008年9月1日股东大会通过。本增资事宜于9月12日工商变更办理完毕。由此本公司对青海西矿联合铜箔有限公司增资总额为10000万。

    9)2008年9月2日,公司与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签署了共同出资设立中科英华湖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下称“研究中心”)的协议,该研究中心注册资本1500万元整,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6.7%,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以现金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3.3%。该研究中心主要经营辐照改性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电池及原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辐照技术及装置的研究及开发;电线电缆、电缆附件及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述相关产品的工程技术项目研究和开发;上述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等。2008年10月9日,该研究中心在湖州完成注册手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杉杉集团有限公司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2007年9月22日,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将期持有的本公司124,737,914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4.89)以协议方式分别转让给郑永刚先生6,967,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90%)、张子燕女士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陈光华先生2,505.93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上述股权受让者将承继杉杉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时的承诺(即上述三自然人合计自2008年7月27日起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科英华股份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3)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承诺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事项情况。

    (4) 2008年2月4日向西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26000000股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事项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