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闫奎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贵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538,842,561.37 | 3,393,574,826.03 | 63.2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625,034,393.68 | 984,004,920.77 | 166.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10 | 1.88 | 118.0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5,860,941.16 | -8.6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8 | -25.00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2,671,261.37 | 450,095,419.47 | 230.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1 | 0.80 | 207.69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6.58 | 17.15 | 增加3.3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6.51 | 16.56 | 增加2.99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21,344.85 | ||
债务重组损益 | 5,952,628.1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441,865.31 |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8,348,215.32 | ||
合计 | 15,364,053.6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9,01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 | 12,324,833 | 人民币普通股 |
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611,812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07,467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21,766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 2,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光宇 | 2,569,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花 | 2,56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32,408 | 人民币普通股 |
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瑞信投资有限公司 | 1,31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增加的原因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募集资金到帐影响;
2、预付帐款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本报告期原辅料紧缺,增加预付款项;
3、其他应收款增加的原因是本报告期由于新建项目增加,其预付工程款额度增加;
4、存货增加的原因是本报告期由于生产规模增大,其库存原材料,及在产品,工序半成品增加;
5、在建工程减少的原因是部分完工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6、工程物资增加的原因是本报告期新建项目增加,物资材料增加;
7、应付帐款增加的原因是本报告期原材料、设备采购量增加影响;
8、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的原因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9、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增加的原因是公司产品销售量增加,价格上涨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571号)核准公司向不超过九家机构投资者发行股票。
2008年7月1日,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五联方圆验字[2008]05006号《验资报告》,截止2008年7月1日止,方大炭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6,349,995.42元,扣除发行费用36,999,995.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9,350,000.00元。
2008年7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承诺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予转让在方大炭素拥有权益的股份。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000562 | 宏源证券 | 78,400 | 78,4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 | 600389 | 江山股份 | 247,010 | 247,0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 | 000723 | 美锦能源 | 28,000 | 953,501.85 | 290,64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4 | 601328 | 交通银行 | 528,600 | 500,000.00 | 3,161,028 | 8,256,732.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2008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08—3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制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