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杨启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海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少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67,806,519.99 | 1,788,680,219.56 | 10.0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204,928,920.87 | 1,117,711,490.37 | 8.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26 | 3.12 | -27.5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6,081,640.72 | 142.8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2 | 69.23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010,828.69 | 112,160,523.87 | 0.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8 | 0.21 | -32.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21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8 | 0.21 | -32.26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48 | 9.25 | 减少9.7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48 | 9.25 | 减少9.76个百分点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725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 | 38,250,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 30,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州金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薛建新 | 2,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揭阳市鸿凯贸易发展公司 | 1,54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谢丽 | 1,232,87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方志辉 | 1,100,035 | 人民币普通股 |
郭昆 | 92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理财2号 | 684,57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116,081,640.72元,同比增长142.86%。主要是由于公司净利润有所增长,同时,公司加快资金的回笼和控制资金支付进度所致。
2、基本每股收益:本期0.21元,同比下降了32.26%。主要是由于公司2008年5月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转增股本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启昭
2008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 编号:临 2008- 01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10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9名董事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予以公开披露;
二、通过《关于本届董事会闭会期间对董事长授权的议案》。
1、在一完整会计年度内,公司董事长有权批准金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5%以内的对外投资;
2、公司董事长有权代表全体董事签署与公司贷款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包括借款合同、借据、授信协议、承诺函、以及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设备、有价证券、无形资产)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等]。
3、在一完整会计年度内,公司董事长有权批准处置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5%以内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设备、无形资产)。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