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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8年10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丁凯先生、总经理江伟程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乐碧宏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51,240,707.51555,640,525.39-0.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377,691,939.19381,576,676.54-1.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252.27-1.0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4,178,096.31-58.7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4-58.7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056,793.2712,915,262.65-31.17
    基本每股收益(元)0.04200.0769-31.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683-
    稀释每股收益(元)0.04200.0769-31.1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873.42减少0.8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673.06减少0.38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9月)(元)

    扣除方式:合并扣除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81,363.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70,570.63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153,194.07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金额总数-897,959.61
    合计1,366,026.8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3,91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407,639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13,431,200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8,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3,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沈光明319,500人民币普通股
    洪淼松309,300人民币普通股
    郑秋波305,441人民币普通股
    伍笑美242,200人民币普通股
    郑晓云234,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金额期初金额期末金额比期初金额增减(%)备注
    应收票据19,230,000.0011,741,657.4663.781
    预付款项8,952,776.294,725,279.0089.472
    存货20,374,472.0132,355,494.51-37.033
    在建工程20,922,410.361,918,461.96990.584
    应付账款4,626,009.1715,966,336.56-71.035
    预收款项    -5,000,000.00-100.006
    其他应付款9,465,813.065,297,071.0978.707

     本期金额(1-9月份)上年同期(1-9月份)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备注
    资产减值损失191,815.67415,708.74-53.868
    投资收益1,153,194.072,544,578.20-54.689
    营业外收入1,322,627.002,615,089.45-49.4210
    所得税费用25,454.2114,397,445.69-99.8211

    说明:

    1、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63.7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电燃料公司煤款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预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89.4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电燃料公司预付煤款增加所致。

    3、存货期末比期初增减少37.03%,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电燃料公司期末存煤量减少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990.58%,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热网建设投资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71.03%,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电燃料公司应付煤款减少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比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电燃料公司预收煤款销售后结清。

    7、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78.70%,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工程履约保证金及暂收发电补助款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53.86%,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同比减少所致。

    9、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54.68%,主要原因是投资新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9.4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电燃料公司收到的财政补贴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99.8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购买国产设备所得税抵免款、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减少及所得税税率降低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港工业城厂区迁建的通知》(仑政办[2008]126号)要求,北仑区政府将对本公司大港工业城厂区所在区域产业规划布局进行调整,根据此次调整后的产业规划布局,我公司大港工业城厂区在调整迁建的改造范围,要求我公司做好迁建的相关准备工作,相关事宜将与本公司作进一步协商。公司将根据迁建事宜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08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的公告(临2008-13)。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除作出除法定最低承诺外,还作出特别承诺:1、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其所持公司股票才可以上市交易或者转让:(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满24个月;(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60个月内,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达到或超过5.40元(当公司出现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该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2、为维持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60个月内,所持公司股份不会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0%。3、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三年内每年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分红议案,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利润分配将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浙江节能实业发展公司和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获得流通权后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该期限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宁波华源实业发展公司持有的股份获得流通权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上述股东均在承诺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8年9月10日申购中签新股川润股份2500股,成交价为10.44元/股。期末市价为21.84元/股,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54600元,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8500元。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凯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