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集中打击非法集资
2008年10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原
⊙本报记者 王原
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27日表示,将于近期展开为期6个月的非法集资集中打击行动,行动时间起止为2008年10月-2009年3月。
该领导小组组长、陕西省司法厅路志强厅长表示,近年来,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全国许多地区重新抬头,并向多领域和职业化发展,陕西省也同样存在着此类现象。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陕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以法给于严厉打击。而且,非法集资情况复杂,形式多样,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利用电子商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欺骗群众。从目前案发情况看,非法集资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为了集中打击上述非法集资行为,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法治舆论氛围,省司法厅、公安厅、金融办、银监局、证监局等多个部门将在全省开展专项活动,对非法集资给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