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08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本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的有关财务数据出现失误,先更正如下: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合并利润表原披露为: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上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二、营业总成本 | 11,055,526,179.82 | 8,109,111,206.79 | 31,054,097,128.88 | 21,975,276,558.50 |
其中:营业成本 |
现更正为: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上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二、营业总成本 | ||||
其中:营业成本 | 11,055,526,179.82 | 8,109,111,206.79 | 31,054,097,128.88 | 21,975,276,558.50 |
由此对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济南钢铁 股票代码:600022 公告编号:2008-028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有关网络媒体刊载了理财周报记者李清宇题为《济南钢铁确认断供,淡水河谷强硬施压中国联手说不》的署名文章,该文章提到了“淡水河谷断了给济南钢铁的货”、“并预计若没有淡水河谷供应,公司营运仅能维持20-30天”等。针对以上情况及其对公司运营情况的判断,我公司特做出如下澄清:
1、巴西淡水河谷公司是中国进口矿石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多年来以长期协议供货的机制与多个中国主要钢铁企业建立了合同关系。济南钢铁是较早使用该公司矿石的长协用户之一。
今年八月份,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对中国所有长期协议用户提出了涨价的要求,其长期用户均为中国的主要钢铁企业。由于巴西-中国的长期协议矿石年度价已经在早些时候由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和中国宝钢谈判确定,其继续提出上调价格的要求明显违背了双方长期协议谈判机制,对中国买方显失公平,因此受到了中国所有用户的反对,济南钢铁是其中之一,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曾公布了对巴西涨价要求一事的态度。
巴西淡水河谷公司与中国用户之间矿石贸易合同的执行受到影响,是在价格谈判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包括济南钢铁在内的中国与其有供货关系的主要钢铁企业与其停止供货往来。这是中国钢铁企业共同抵制淡水河谷无理涨价要求的结果,是买卖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存在所谓单方面断供,更不存在单独对济南钢铁断供。
目前,“巴西——中国”矿石贸易买卖双方之间仍在进行关于价格的磋商,而新的2009年度矿石价格谈判在即,是否能够维持长期协议的矿石谈判机制,市场在普遍关注。
2、济南钢铁进口矿石品种多,数量大,进口数量最大的矿石来源地是澳大利亚,其他来源地还包括印度和智利等国家。在巴西淡水河谷公司提出涨价之后,我公司及时采取了措施,组织采购国外和国内其他矿源,保证稳定生产所需要的原料库存。目前公司进口矿石和国内矿石的库存量足够保证稳定生产,原料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也说明了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受到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合同执行问题的影响。
3、目前,我公司各项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