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吕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晓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08,132,540.60 | 201,604,332.20 | 3.2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85,423,197.28 | 172,275,561.74 | 7.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1566 | 1.0746 | 7.6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456,354.50 | -1.157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590 | -1.1595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298,655.74 | 13,147,635.54 | 23.8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18 | 0.0820 | 23.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822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518 | 0.0820 | 23.92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48 | 7.09 | 增加16.9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49 | 7.11 | 增加17.85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953.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2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35,087.60 | ||
合计 | -27,841.3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5,330,00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杨乐芳 | 1,44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静 | 881,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朝晖 | 79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钟林雄 | 766,077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祥恒科技有限公司 | 7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江琛 | 72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志伟 | 600,199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玉婷 | 520,810 | 人民币普通股 |
祝少华 | 4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运作,进一步做好公司治理的各项工作: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27号)和浙江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证监会上市部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对截止2008年6月30日治理整改报告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止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对上市公司专项治理自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如期完成了整改要求,并于2008年7月13日将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上报给浙江监管局。
二、2007年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对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宝群实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宝群实业”)与第二大股东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赛电力”)的股权结构关系及高管任职情况进行检查,并于2007年12月6日出具浙证监上市字【2007】210号《关于要求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以下称“整改通知”)。
根据整改通知,浙江证监局认定宝群实业与广赛电力之间存在着关联关系,并要求该二家公司完成关联关系的整改,在完成整改之前,通策医疗第一、二大股东不得行使表决权。
在接到整改通知后,公司即督促上述二家公司尽快按整改通知的要求,完成关联关系的整改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
1、原第二大股东广赛电力将其所持全部本公司股份转给其全资子公司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广赛投资”)。
2、以广赛投资承担相关债务为前提,由鲍正梁按每股1元价格受让广赛电力对广赛投资的出资。
3、鲍正梁受让广赛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述操作完成后,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变更为自然人鲍正梁。
经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发生变更后,已经客观上解决了其第一大股东与原第二大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且在第二大股东的变更过程中,及时依规披露现第二大股东的基本情况以及其间权益的变动情况,不存在隐瞒披露的情况。因此,本公司已经按照浙江证监局浙证监上市字【2007】210号文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期满后,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上述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10元/股。当本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本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上述出售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所得归本公司所有。
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按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建明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