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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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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8年10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罗廷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098,121,043.481,571,183,081.2833.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834,090,659.22808,226,063.43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032.933.2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2,339,202.22-225.1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3713-225.12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796,520.1825,864,595.80-7.26
    基本每股收益(元)0.01380.0939-7.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0939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0.01380.0939-7.2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463.10减少0.0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463.10增加1.39个百分点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0,31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779,610人民币普通股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779,610人民币普通股
    湖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3,779,610人民币普通股
    武汉金丹科技有限公司6,999,800人民币普通股
    王颖507,839人民币普通股
    石宛林467,300人民币普通股
    胡长贵450,245人民币普通股
    孟令捷448,400人民币普通股
    李爱国425,979人民币普通股
    王泉兴402,9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期末数/本年数期初数/上年同期数增减金额增减比例
    预付款项6,530.194,206.782,323.4155.23%
    其他应收款1,684.183,377.98-1,693.80-50.14%
    存货24,992.4815,422.349,570.1362.05%
    在建工程117,331.2176,703.1540,628.0752.97%
    应付账款13,820.492,861.7910,958.70382.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8,000.00-8,000.00-100.00%
    长期借款79,700.0030,000.0049,700.00165.67%
    营业收入22,312.1312,220.2010,091.9382.58%
    营业成本16,855.249,968.616,886.6369.08%
    销售费用232.1885.53146.65171.46%
    财务费用388.52-4.12392.649526.15%
    资产减值损失-272.60-35.64-236.96-664.80%
    投资收益450.082,391.78-1,941.70-81.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33.928,179.20-18,413.12-225.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32.68-10,157.94-15,474.74-152.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876.301,556.9434,319.362204.28%

    (1)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2323.41万元,增长比例55.23%,主要系预付合肥安庆脱硫项目工程款2054万元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减少1693.80万元,降低比例50.14%,主要系收回股权转让欠款及代收款转出所致。

    (3)存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9570.14万元,上升62.05%,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长沙、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开发成本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40628.06万元,增长比例52.973%,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支付项目进度款及大别山电厂烟气脱硫项目支付工程款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0958.70万元,增长比例382.93%,主要系本期应付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别山电厂脱硫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减少8000万元,减少比例100%,主要系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7)长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49700万元,增长比例165.67%,主要系公司母公司增加长期借款16,700万元,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借入项目贷款23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借入项目贷款10,000万元所致。

    (8)年初至报告期期末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0091.93万元,增长比例为82.58%;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加6886.63万元,增长比例为69.08%,主要系科技园区开发项目实现销售所致。

    (9)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46.65万元,增长比例为171.46%,主要系国际企业中心项目销售力度加大所致。

    (10)年初至报告期期末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92.64万元,主要系本期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11)年初至报告期期末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236.96万元,系本公司往来款回款导致应收款项减少所致。

    (12)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941.70万元,减少比例为81.18%。主要原因是公司联营企业中盈长江国际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带来的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以及上年同期公司确认股权转让收益779.60万元所致。

    (13)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8413.12万元,减少比例为225.12%。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以前年度欠款及公司科技园区开发项目、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襄樊东湖高新环保园区项目加大开发投入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5474.74万元,减少比例为152.34%。主要系公司支付大别山电厂2×600MW烟气脱硫项目工程款及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5876.30万元,增长比例为2204.28%。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银行借款34400万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3月1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向贷款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支付1150万元保证金,以人民币23000万元贷款额度委托该行进行利率掉期业务,委托期限为4年。2008年4月24日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客户交易确认书》。截止2008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取得利息收入794,815.90元。受国际金融市场影响,该交易未来损益尚不确定。该事项已于2008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2008年一季度报告、200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凯迪电力承诺:(1)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7 年和2008 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追加对价安排的股票数量: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日流通股总股数83,200,000股计算,追加对价安排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0.5股,共计4,160,000股。 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①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②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③公司2007、2008 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原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长江通信、武汉城开、湖北科投承诺:

    在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东湖高新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持股5%以上原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严格执行以上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廷元

    200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08-1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于2008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于2008年10月27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有4人,书面表决为3人,委托授权表决的为2人。董事罗廷元、黄笑声、杨汉刚、李德军出席了现场会议,刘亚丽、刘国鹏、柴强书面表决;胡学栋委托罗廷元表决、白起鹤委托黄笑声表决,全体监事、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廷元先生主持 。

    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及通过的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了《公司关于申请大别山BOOM项目融资租赁的议案》

    1、同意授权经营层将公司拥有的大别山电厂2×600MW机组脱硫岛的部分机器设备以租赁方式融资1.3亿元并签署融资租赁相关协议;

    2、同意提请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提供担保。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规范》制度的议案。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