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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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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8年10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会议原因受托人姓名
    黄其励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此次会议。谢素华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杨金光、总经理韩连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勤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庆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5,489,619,863.504,791,410,885.0914.5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2,594,645,502.562,701,291,333.78-3.95%
    每股净资产3.0923.467-10.8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247,957.55-87.5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5-88.39%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85,445,225.78-105,590,008.31-371.61%
    基本每股收益-0.1018-0.1258-351.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0-
    稀释每股收益-0.1018-0.1258-351.98%
    净资产收益率-3.29%-4.07%-178.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3.29%-4.07%-178.3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0.00
    合计0.0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153,362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35,658,05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20,268,57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172,382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999,898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58,767人民币普通股
    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吉林华能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738,710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迈科龙电子有限公司2,465,24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变化情况及分析

    资 产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增减额增减百分比
    货币资金402,011,053.27604,514,858.58-202,503,805.31-33.50%
    应收票据1,700,000.0092,253,979.30-90,553,979.30-98.16%
    应收账款212,422,707.63145,524,967.1766,897,740.4645.97%
    预付账款216,610,235.3686,178,086.06130,432,149.30151.35%
    存货149,523,982.8173,720,733.4575,803,249.36102.82%
    流动资产合计1,028,983,243.791,053,214,469.51-24,231,225.72-2.30%
    在建工程568,734,357.88152,235,668.29416,498,689.59273.59%
    工程物资699,943,014.80170,583,000.00529,360,014.80310.32%
    长期待摊费用926,167.50 926,167.50#DIV/0!
    非流动资产合计4,460,636,619.713,738,196,415.58722,440,204.1319.33%
    资产合计5,489,619,863.504,791,410,885.09698,208,978.4114.57%
    短期借款1,200,000,000.00935,000,000.00265,000,000.0028.34%
    应付票据15,000,000.00 15,000,000.00#DIV/0!
    预收账款7,460,461.7941,483,943.77-34,023,481.98-82.02%
    应付利息8,765,745.693,865,018.744,900,726.95126.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741,001.05-44,741,001.05-100.00%
    流动负债合计1,694,074,799.531,477,984,051.50216,090,748.0314.62%
    长期借款1,181,640,421.70593,523,328.83588,117,092.8799.09%
    非流动负债合计1,181,640,421.70593,523,328.83588,117,092.8799.09%
    负债合计2,875,715,221.232,071,507,380.33804,207,840.9038.82%
    未分配利润-6,917,674.8298,672,333.49-105,590,008.31-107.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5,489,619,863.504,791,410,885.09698,208,978.4114.57%

    由上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分析如下:

    货币资金:主要系公司新建白城等四个项目所需资金较大影响。

    应收票据:主要系公司存量承兑汇票贴现影响。

    应收帐款:主要系公司部分应收电费尚未回收影响。

    预付帐款:主要系在建工程未结算,预订设备已到货未结算影响。

    存    货:主要系公司燃料库存增加影响。

    在建工程:主要系公司新建白城等四个项目工程量增加影响。

    工程物资:主要系公司新建白城等四个项目工程物资增加影响。

    长期待摊费用:系新建项目的管理费。

    短期借款:主要系燃料涨价,资金周转困难增加贷款影响。

    应付票据:系购买燃、材料开具的票据。

    应付利息:主要系公司长、短期借款增加影响。

    长期借款:主要系公司新建白城等四个项目工程。

    未分配利润:主要系燃料涨价,造成公司经营亏损。

    二、利润变化情况及分析

    项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增减值增减百分比
    营业收入1,148,307,993.331,355,166,669.06-206,858,675.73-15.26%
    营业成本1,114,036,166.801,132,269,584.36-18,233,417.56-1.61%
    利润总额-103,849,966.14126,949,722.44-230,799,688.58-181.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5,590,008.31114,863,132.90-220,453,141.21-191.93%

    2008年1-9月份,全国煤炭价格大幅上涨。虽然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平抑地方煤炭价格,但是由于2007年地方煤炭价格一致处于全国较低水平,本年度的补涨要求强烈,由此,影响公司1-9月份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分析如下:

    营业收入:主要系受所属浑江发电公司1-4号机组关停及因煤质不好机组出力不足,造成发电量下降。

    营业成本:扣除发电机组关停影响耗煤量减少而相应降低燃煤成本因素,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三、现金流量情况及分析

    项    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增减值增减百分比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77,360,129.281,504,341,135.08-226,981,005.80-15.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88,066,393.141,517,766,274.62-229,699,881.48-15.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09,335,136.90807,458,594.07101,876,542.8312.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48,818,435.591,203,853,058.3344,965,377.263.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247,957.55313,913,216.29-274,665,258.74-87.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573,087.4129,142,883.05-11,569,795.64-39.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07,183,488.71109,270,039.75897,913,448.96821.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07,183,488.71214,300,039.75792,883,448.96369.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9,603,901.30-175,187,734.30-814,416,167.00464.8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00,000,000.00250,000,000.001,050,000,000.0042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91,623,908.18299,697,571.58191,926,336.6064.0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0,523,953.3839,004,846.1221,519,107.2655.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2,147,861.56340,802,417.70211,345,443.8662.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7,852,138.44-90,802,417.70838,654,556.14-923.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2,503,805.3147,923,064.29-250,426,869.60-522.56%

    由上表,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2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建白城等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需求较大影响。鉴于公司2007年末已为2008年新建项目储备部分资金,故存量资金相对充足。分析如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系公司部分应收电费尚未回收影响。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同比燃料涨价幅度较大影响。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新建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较大影响。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主要系公司新建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较大影响。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发行6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用于购买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持有的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94%的股权的事项,公司已于2007年12月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23号文核准。截止目前,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原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持有的松花江热电94%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在公司名下,吉电股份和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已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办理完毕资产转移手续。2008年2月公司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6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股份登记托管业务,6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上市手续正在办理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改承诺:

    (一)延长股份禁售期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持有吉电股份118,005,000 股股份。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承诺:自方案实施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履行资产出售承诺完毕为止且不少于36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

    履行情况:该项承诺正在履行中,且无不履行承诺的迹象。

    (二)资产出售

    1、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承诺事项

    (1)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四平合营公司七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5.1%的股权,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两年内以现金交易或其他方式出售给吉电股份。

    (2)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在吉林桦甸油页岩综合开发项目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转由吉电股份开发;

    (3)将已经列入国家发改委东北地区电力工业“十一五”规划的备选项目白城电厂新建工程4×60 万千瓦项目在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转由吉电股份开发。

    履行情况:上述承诺除第三项完成外,其它两项未完成。原因如下:

    一是四平合营公司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其合作合营《章程》、《合同》的限制条款规定,其股权转让必须经合作外方同意。据悉,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与外方协商会谈,截止目前,尚未与投资外方达成共识,故该项承诺尚未履行。

    二是关于油母页岩项目,据悉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尚未获得国家有权部门批准。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承诺事项

    (1)吉电股份作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在东北地区的旗舰企业和资本市场融资平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将积极支持吉电股份的发展,将东北地区的优质资产注入吉电股份。

    履行情况:该承诺事项需要一定时期准备,故需逐步实施。

    (2)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将持有的白山热电60%的股权、通化热电60%的股权在项目建成盈利后一年内以现金交易或其他方式出售给吉电股份。

    履行情况:该项承诺尚未履行完毕。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近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就有关承诺将中电投集团持有的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山热电”)60%股权、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化热电”)60%股权注入吉电股份事项进行了沟通。

    白山热电、通化热电项目于2008年4月前分别通过试运。由于设计、施工等多种因素,致使机组投运初期运行不稳。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先后对各机组进行了小型检修和消缺处理,对基建尾工项目进行了完善,提高了各机组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到2008年6月份白山热电、通化热电的机组初步实现了稳定运行。由于电煤价格持续上涨,且电煤质量大幅度下降,导致白山热电、通化热电项目机组出力不足,助燃用油增加,使得发电燃料成本增幅较大,致使白山热电、通化热电项目亏损,2008年4月—8月累计亏损已约达1.3亿元。

    上述亏损情况的发生,导致该项目不具备承诺条件。故暂时未能完成上述承诺。待白山热电项目、通化热电项目盈利之后,尽快将其持有的白山热电60%股权、通化热电60%股权注入吉电股份。

    (三)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事项

    为顺利解决股权分置改革问题,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承诺按以下条款增持吉电股份的股份:

    1、在吉电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的两个月内,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将投入资金人民币10,000 万元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吉电股份社会公众股。直至吉电股份股票价格高于2.91 元或者10,000 万元资金用尽为止。

    2、为了有效履行增持公司流通股份的承诺,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将在吉电股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开始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开立增持公司流通股股份的专项资金账户,并将10,000 万元资金存入该账户,以便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3、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履行情况:承诺均履行完毕。

    (四)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承诺:至2007 年12 月31 日,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持有吉电股份比例不低于25%。

    履行情况: 公司通过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发行6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持有的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94%股权的事项,2007年12月2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23号文核准,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资产转移手续、本次发行6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存管手续均已办理完毕。6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申请上市业务正在办理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2007年度,公司签订了《吉电股份公司白城项目主设备(锅炉设备、汽轮机设备、汽轮发电机设备)采购合同》、《吉电股份公司松花江项目主设备(锅炉设备、汽轮机设备、汽轮发电机设备)采购合同》、《吉电股份公司四平项目主设备(锅炉设备、汽轮机设备、汽轮发电机设备)采购合同》、《吉林风电项目主设备采购合同》。

    上述合同,除《吉林风电项目主设备采购合同》之外,均按照签订的合同(详见巨潮咨讯网2007年9月20日提示性公告)约定,支付了订货保证金和投料款。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0月18日发出。2008年10月27日上午,在长春紫荆花饭店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黄其励先生因病住院不能参加此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谢素华女士对此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组建中外合资公司建设和经营长岭风电项目的议案》、《关于购买办公楼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08年8月27日吉电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四、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项目筹建处变更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项目筹建处变更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的议案》。

    同意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项目筹建处变更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为公司的分公司,以分支机构形式向工商管理机关进行注册。

    五、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管理机构调整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管理机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在现有机构设置基础上,增加“物资部与招标中心”。同意相关内设机构职能的调整及名称的变更。

    六、审议《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源建设项目奖励原则意见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源建设项目奖励原则意见的议案》,同意该奖励原则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8 年10月1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2008年10月27日,在紫荆花饭店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3季度财务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08年第3季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3季度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3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875             股票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7

    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1月17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688 号紫荆花饭店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

    2、截止2008年11 月12日下午3: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组建中外合资公司建设和经营长岭风电项目的议案;

    2、关于购买办公楼的议案。

    相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08年8月27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必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方能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688 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431—85603130、85603250 传真:0431—85603250

    邮编:130022

    联系人:刘咏坪 才春杨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08年11月17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688号紫荆花饭店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拟组建中外合资公司建设和经营长岭风电项目的议案   
    2关于购买办公楼的议案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油页岩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曾做出了“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在吉林桦甸油页岩综合开发项目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转由吉电股份开发”的项目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有关材料: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利用长达24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了项目资源整合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先后完成了项目综合开发的4个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查,油页岩干馏技术路线的选择和洽谈,以及有关专题报告和项目支撑性文件等项工作,项目资源整合及可行性研究工作均有了阶段性成果,确定了采用俄罗斯UTT-3000干馏技术路线。截至目前共投入前期费用779.92万元。鉴于目前吉林桦甸油页岩规划区铁路压矿、小矿无序开采造成资源破坏和储量下降;油页岩的地质构造极大地限制了油页岩的开采及安全生产;资源整合因费用过高等原因,项目前期工作因此无法再深入进行,已报请其主管机关终止了前期工作。至此,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无法继续履行吉林桦甸油页岩项目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转由吉电股份开发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