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闻掌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勇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东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33,640,166.00 | 2,102,339,455.59 | 6.2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89,421,182.00 | 591,170,726.69 | -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71 | 2.58 | -33.7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006,410.28 |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6 |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789,537.12 | 17,133,079.31 | 468.0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 | 0.05 | 185.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54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2 | 0.05 | 185.71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15 | 2.91 | 增加379.1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4 | 3.15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90.0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309,187.5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751,395.27 | ||
合计 | -1,439,717.7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8,64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 24,963,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9,42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京华房产有限公司 | 7,640,589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汝旦 | 1,612,609 | 人民币普通股 |
高华-汇丰-GOLDMAN,SACHS&CO. | 1,004,985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萍 | 933,333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乐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76,39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汕长源实业有限公司 | 841,033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舜珍 | 69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韩永胜 | 6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情况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未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预付帐款 | 39,653,780.14 | 270,679,234.66 | -0.8535 |
应交税费 | 21,998,568.49 | 77,351,682.95 | -0.7156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投资收益 | 36,016,436.07 | 8,752,495.40 | 3.1150 |
所得税费用 | 3,514,667.73 | 18,575,135.46 | -0.8108 |
1、预付帐款:报告期比期初减少85.35%,系控股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在报告期完成相关手续,由预付
帐款转入开发成本所致;
2、应交税费:报告期比期初减少71.56%,主要原因系公司房地产项目交纳税费;
3、投资收益: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11.5%,主要因公司投资湖州商业银行及首开股份本期产生较大收益;
4、所得税费用: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81.08%,主要因定向增发增加浙江恒升投资公司上年交纳税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8月15日,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数为不超过20000万股,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家,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募集资金将用于宣城美都新城项目、灌云美都新城项目、琼海半岛花园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合计利用募集资金投资不超过88000万元。有关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8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目前,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材料已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此项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美都集团股份有公司: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在1项规定期满后,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其所持股份。
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在1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美都控股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以上未见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发生。
浙江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京华房产有限公司在股改中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公司在前期报告中已充分披露,不再另行说明。
二、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24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集团”)定向发行6,300万股股票购买资产。本次收购完成后,美都集团持有美都控股43.916%的股份。截至2007年12月28日,本公司向美都集团购买的浙江恒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己全部变更到本公司名下,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2007年12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手续,同时承诺美都集团所认购的上述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未见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发生。
三、非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2007年11月9日,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对《避免同业竞争函》进行了修订,美都集团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现有房地产项目完成后,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将不再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及销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参股、控股、合作、联营、租赁、承包、合伙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增加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及销售业务;
(2)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除贵公司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同时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函。避免同业竞争函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本公司现有房地产项目完成后,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将不再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及销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参股、控股、合作、联营、租赁、承包、合伙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增加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及销售业务。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应对贵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闻掌华先生在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后,不以参股、控股、合作、联营、租赁、承包、合伙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增加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及销售业务。
(4)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应对贵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闻掌华先生对上述内容亦予以确认。”
未见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发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600376 | 首开股份 | 34,615,400 | 18,829,459.70 | 164,611,937.41 | 154,238,399.41 | 长期股权投资 |
合计 | - | 18,829,459.70 | 164,611,937.41 | 154,238,399.41 | -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闻掌华
200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