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绍史: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产开发
2008年10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北京强调,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原则,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开发。
徐绍史在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和建设范围外的集体建设用地,要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公益性用地继续由国家征收。经营性用地、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不同方式参与经营开发,要保障农民合法权利。这项工作非常复杂,国土资源部正在总结多年来集体土地流转试点的经验,草拟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涉及项目认定到底是公益性的还是经营性的,以及土地确权、审批程序、信息服务、市场建设、收益分配等等。集体土地流转上务必要慎重。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开发,不能搞高尔夫球场建设,不能搞不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