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08年10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08-06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10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后,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通知,深圳市国资委于即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增持目的与计划:深圳市国资委拟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含已增持部分的股份)。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深圳市国资委于2008年10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增持前,深圳市国资委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资委占75%股权)持有本公司股份1,403,870,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4%。
5、本次增持股份价格:平均成本7.587元/股。
6、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7、深圳市国资委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