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会议原因 | 受托人姓名 |
李行宇 | 因公出差 | 张进江 |
肖云汉 | 因事请假 | 无 |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李向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谷树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兰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2,689,864,991.31 | 3,049,203,549.90 | -11.7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887,662,405.51 | 1,122,782,815.84 | -20.94% |
每股净资产 | 2.964 | 3.749 | -20.9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015,415.28 | -65.4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14 | -65.48%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 | -77,615,298.75 | -235,620,410.33 | -192.07% |
基本每股收益 | -0.26 | -0.79 | -188.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 | -0.7847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26 | -0.79 | -188.89% |
净资产收益率 | -8.74% | -26.54% | -6.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8.67% | -26.47% | -3.8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321,203.93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939,476.46 |
合计 | -618,272.5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43,257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上海金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天 | 9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成於谦 | 8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曙光 | 85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升 | 8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爱民 | 798,031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文超 | 77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河南博懋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魏宝杰 | 721,468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通开发区化工供销有限公司 | 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71.05%,变动原因主要为热电主业亏损,流动资金紧张,使得期末货币资金减少。
2、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68.61%,变动原因主要为资金紧张票据贴现引起票据余额减少。
3、应收账款比期初减少46.68%,变动原因主要为公司加大回款力度,热电应收款下降。
4、预付款项比期初减少58.43%,变动原因主要为流动资金紧张,预付帐款减少。
5、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40.22%,变动原因主要为在建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减少49.91%,变动原因主要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7、应付票据比期初减少100.00%,变动原因主要为票据到期兑付。
8、预收款项比期初减少96.69%,变动原因主要为期初采暖期结束,预收款结转销售收入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加48.71%,变动原因主要为“五险一金”压月缴纳,当月提取金额较大所致。
10、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82.88%,变动原因主要为应交税费压月入库,期初实现金额较大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42.90%,变动原因主要为由于资金紧张,对其他单位的应付款增加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期初为0,期末为23,551,090.01元,变动原因主要为冬运前计提设备大修及技改安措费用。
13、未分配利润比期初减少139.91%,变动原因主要为由于热电主业亏损,造成营业利润亏损所致。
14、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63.67%,变动原因主要为煤炭价格上涨,公司实际缴纳增值税比上年同期减少,相应的附加税支出减少。
15、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51.38%,变动原因主要为冬运前计提设备大修及技改安措费用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57.88%,变动原因主要为欠款收回,资产减值项目转销所致。
17、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443.38%,变动原因主要为热电主业亏损,造成营业利润亏损。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5.48%,变动原因主要为公司生产成本升高,燃料采购支出加大。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7.19%,变动原因主要为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08年9月28日,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签署了《关于无偿划转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协议书》,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所持有的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由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4.32%的股权,该协议生效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雄厚实力及丰富的管理经验,将对公司的短期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目前正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2、为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河北省物价局有关通知,公司上网电价先后获得上调:自2008年7月1日起,公司目录内电厂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68 分钱;自2008 年8 月20 日起,公司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 分钱;2008 年9 月20 日起,公司部分电厂和控股子公司电力价格获得调整,其中:热电二厂10万千瓦机组上网电价由原来的每千瓦时0.421 元调整至每千瓦时0.4728 元;控股子公司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有限公司2.7万机组上网电价由原来每千瓦时0.421 元调整至每千瓦时0.4578 元。上述电力价格调整部分缓解了因煤炭价格上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压力,预计2008年增加营业收入约1700万元。
3、根据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石民三初字第00056号),对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西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西城支行)借款合同纠纷进行了判决:(1)、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司偿付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市西城支行借款9640 万元及其利息。(2)、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偿付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市西城支行借款4200 万元本息承担连带责任。(3)、驳回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市西城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3800元,由本公司负担。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负担229163元。目前公司正在上诉,尚无法估计对本期利润的具体影响。
4、根据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石民三初字第00058号),对公司和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进行了判决:(1)、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公司偿还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借款本金9000万元,逾期利息从2008年7月22日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逾期不履行,拍卖抵押物优先偿还。(2)、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516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本公司和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96800元,中信银行负担25000元。目前公司正在上诉,尚无法估计对本期利润的具体影响。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除法定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作出以下承诺:所持有的东方热电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流通。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严格得到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公司电力、热力价格调整滞后且调整幅度较小,难以弥补煤炭等原材料价格上涨所增加的成本,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仍将继续发生亏损。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未提出股份增持计划。
2、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投资者 | 公司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良村以大代小项目进展情况;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所持有的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进展情况。 |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向东
2008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08-044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0月29日9:00;
2、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累积投票制。
4、召集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向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累计投票制,参加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03,572,543股,占公司总股本34.5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行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行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票103,572,54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跃彬。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冀华股见字0806号)。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9日
附:李行宇先生简历
李行宇 男,汉族,1959年7月生,河北省深州市人,1976年6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经济师。
1976年6月至1978年12月山西省清徐县插队;
1978年12月至1979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集训队学习;
1979年7月至1993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八零二厂技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通信导航技术组组长、通信主任、电子机械主任(其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船维修学院学习);
1993年1月至1994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八零二厂工程处主任、技术科长(其间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习);
1994年12月至1999年2月太原第一热电厂外事联络办公室主任、厂长办公室主任、接待处主任、厂容办主任、交安委主任、厂长助理兼物业公司总经理和党总支书记,厂党委委员;
1999年3月至2001年8月太原第一热电厂厂长助理兼多种经营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政工师兼党委宣传部长,太原晋阳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1年8月至2002年10月山西漳泽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长治漳电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光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河津龙门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2年10月至2004年10月山西漳泽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和党委负责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山西区域辅业公司筹备组组长;
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山西漳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华北区域检修公司筹备组负责人;
2005年4月至2005年6月山西漳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中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山西漳泽电力检修分公司总经理;
2005年6月至2007年7月中电投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山西漳泽电力检修公司总经理;
2007年7月至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华北分公司和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发展与工程管理部经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华北发电项目管理公司总经理。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本公司潜在实际控制人。
除此之外李行宇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司公告之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08-045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李向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根据《关于无偿划转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协议书》的约定,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已由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偿划转给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因工作调整,本人特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向东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选举董事长。公司董事会对李向东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诚挚感谢。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08-046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10月17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08年10月29日上午九时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李向东、张进江、张克君、谷树才、李万军、庞贵永共计6名,李行宇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张进江先生代为参会并表决,肖云汉先生因事请假。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行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更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08年11月14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9日
附:李行宇先生简历
李行宇 男,汉族,1959年7月生,河北省深州市人,1976年6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经济师。
1976年6月至1978年12月山西省清徐县插队;
1978年12月至1979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集训队学习;
1979年7月至1993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八零二厂技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通信导航技术组组长、通信主任、电子机械主任(其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船维修学院学习);
1993年1月至1994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八零二厂工程处主任、技术科长(其间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习);
1994年12月至1999年2月太原第一热电厂外事联络办公室主任、厂长办公室主任、接待处主任、厂容办主任、交安委主任、厂长助理兼物业公司总经理和党总支书记,厂党委委员;
1999年3月至2001年8月太原第一热电厂厂长助理兼多种经营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政工师兼党委宣传部长,太原晋阳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1年8月至2002年10月山西漳泽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长治漳电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光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河津龙门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2年10月至2004年10月山西漳泽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和党委负责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山西区域辅业公司筹备组组长;
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山西漳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华北区域检修公司筹备组负责人;
2005年4月至2005年6月山西漳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中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山西漳泽电力检修分公司总经理;
2005年6月至2007年7月中电投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山西漳泽电力检修公司总经理;
2007年7月至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华北分公司和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发展与工程管理部经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华北发电项目管理公司总经理。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本公司潜在实际控制人。
除此之外李行宇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司公告之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08-047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十次监事会于2008年10月17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08年10月29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监事有胡爱民、张青庄、刘利华,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爱民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同意《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08-048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公司2008年将出现亏损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1006.14万元
2.每股收益:0.0336元
三、导致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由于2008年以来煤炭等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而公司的热力、电力价格受政府调控,虽然进行了一些调整,但仍不能弥补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所增加的成本。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08年将出现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08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08-050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1月14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1)截止2008年11月11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法人授权委托书吉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11月13日下午5时)。
2、登记时间:2008年11月13日上午8时3 0分至下午5时;
3、登记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东方热电大楼701室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0311-85087068
联系人:王志洁 徐会桥
邮编:050031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日期: |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08-048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