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武商武广租金案终结
2008年10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阮晓琴
⊙本报记者 阮晓琴
鄂武商今天公告,因其他当事人未提出上诉请求,武广租金案终结。
9月22日,武汉市中院对公司与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民事判决,判决如下:继续履行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于1995年1月14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后十年的租金标准提升为每年1.5亿元人民币;2006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的年租金按提升后的每年1.5亿元人民币标准缴纳;2008年10月1日起的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础上,按照年257.5万元的标准等额递增。
鄂武商拟按法院判决结果,对200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及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共计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6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