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许伟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世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彦勤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4,201,556.83 | 156,873,894.72 | -8.0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21,358,194.91 | -593,139,242.97 | -4.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9863 | -2.8507 | -4.7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531,403.48 | 304.8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8906 | 304.86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305,955.06 | -28,218,951.94 | -9.8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95 | -0.1356 | -9.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1304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495 | -0.1356 | -9.8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合并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19,668.46 | ||
债务重组损益 | 692,404.5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39,690.76 | ||
合计 | -1,087,573.1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721 | |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孙兆艳 | 97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冼惠霞 | 702,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于永洲 | 619,658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莉萌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益平 | 56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钟佩兰 | 565,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威德 | 561,915 | 人民币普通股 |
廖东玫 | 508,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秀英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曾志诚 | 49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为武汉市天鹏商业物资有限公司1,900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公司与湖南湘计信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 万元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3、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奎屯市支行1,302.8万元图书转让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2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4、公司为武汉金泰印刷制品有限公司830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5、公司为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384,000 万日元贷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7年4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6、公司为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元商票贴现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7、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1,50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8、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100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9、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496.6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0、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万元票据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1、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万元票据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2、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万元票据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3、公司为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2400万元借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4、公司为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3000万元借款担保纠纷案, 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5、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6、公司与新华书店总店担保质押合同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7、公司为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800万元担保纠纷案,已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全部履行完毕,公司应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至此全部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8年8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8、公司为北京东方诚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2亿贷款担保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7年12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9、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硚口支行8556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0、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硚口支行1900万元贷款纠纷案,公司收到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2007)硚执字第477号执行通知书,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7年6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1、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1000万元借款纠纷案,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武执字第336号执行通知书,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7年7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2、公司为湖南湘雅金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7年11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3、公司为武汉市商业银行1000万元贷款纠纷案,目前正在一审审理中,该重大事项已于2008年3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4、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长江支行470万元贷款纠纷案,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2008)蔡执字第18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的(2008)蔡民二初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该重大事项已于2008年8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伟文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