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于2008年10月27日、28日和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函证后,控股股东确认无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08年10月27日、28日和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函证后,控股股东确认未来三个月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经公司向管理层核实,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在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为保证公司利润不受铜价波动的影响,公司于2006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期货市场锁定铜价的议案》,并制订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锁铜”管理办法》,即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在期货市场上买进相应数量的期货合约,并在安排生产时购进现货铜材,同时卖出相等数量的铜期货合约。
自2008年10月以来,由于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公司客户推迟产品交货期的现象有所增加,导致部分订单的交货期已延期至原先“锁铜”时所对应的期货合约交割期之后。对于该部分订单“锁铜”所对应的期货合约,公司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直接交割期货合约,提前备货,但这将会造成公司原材料库存过度增加;二是采用“移仓”的处理方法,即卖出交割期临近的期货合约,同时买入与订单交货期推迟后的期限相适应的交割期较远的期货合约,但这将会造成“移仓”产生的浮动盈亏,从而直接影响当期利润。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自2008年10月以来,公司因部分客户推迟交货期采取了“移仓”措施,由于近一个月铜价出现了大幅下跌,“移仓”时产生了较大的浮动亏损,截止10月30日期货合约“移仓”形成的浮动亏损约为5700万元。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