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交通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10月30日在上海(现场)和香港(视频)召开。会议由胡怀邦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4名,委托出席董事4名,其中:胡华庭董事书面委托张冀湘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王冬胜董事书面委托史美伦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杨凤林董事书面委托冀国强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李家祥独立董事书面委托顾鸣超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5名监事以及全部高管列席会议。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交通银行2008年三季度业绩报告的决议
同意按照境内外有关监管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予以公开披露。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议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议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行长工作规则》的决议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增加向地震灾区捐款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地震灾区捐款的议案》,同意增加向地震灾区捐赠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08- 02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或“本行”)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交通银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9日下午和10月30日下午在上海(现场)和北京(视频)召开。会议由华庆山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到11人,实到7人,管振毅和杨发甲监事分别书面委托陈青监事,闫宏监事书面委托王利生监事,帅师监事书面委托刘莎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交通银行监事会机构设置调整》的决议
同意将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改为财务与内控监督委员会,增设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增加对监事的年度履职评价职能。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交通银行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交通银行监事会财务与内控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组建交通银行第五届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的决议
同意组建第五届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并委任华庆山、郑力、蒋祖祺、陈青监事为第五届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华庆山监事长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交通银行2008年三季度业绩报告》的决议
会议认为本行2008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交通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监督办法》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08-02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银监会核准董事长任职资格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交通银行近日接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核准胡怀邦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