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4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为湖南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沙市商业银行高信支行办理银票授信业务中提供126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2007年长沙市商业银行高信支行将该债权剥离至长沙市商业银行,由长沙市商业银行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力。
2008年10月29日,长沙市商业银行(甲方)与本公司(乙方)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为湖南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沙市商业银行累计产生银票垫款余额共为人民币1260万元,利息232.34万元连带责任担保达成了和解。
乙方代替中圆科技向甲方支付和解对价。支付完毕和解对价时,中圆科技因相关债务对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中圆科技对甲方不存在任何债务关系及其他民事权利,甲方应向有关法院提交解除所有对中圆科技资产进行的司法冻结,配合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解除所有中圆科技因相关债务而进行的担保手续。
长沙市商业银行与本公司签署的以上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后,预计将为本公司提供净利润约350万元(具体数据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6558万元(包括为子公司及为关联方、其他公司的对外担保),到目前为止,本公司通过债务和解等方式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所涉及的担保本金总额共计为人民币22084.25万元,所涉及的贷款本金总额共计为人民币8806.91万元。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其他相关债权银行进行债务重组谈判,有关债务重组进展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