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0月31日在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戚金兴先生主持。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45305001股,占公司总股本1040000000股的81.2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42224698股,占公司总股本80.98%;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80303股,占公司总股本0.3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247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5620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100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债券的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845247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780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9400股。
2、向公司原A股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845247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780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9400股。
3、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845247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780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9400股。
4、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845247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780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9400股。
5、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845247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780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940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5247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680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1040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滨江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