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0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08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分别为郑念鸿、周前、陈琦、钟晓敏、张建平,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念鸿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日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4人,关联董事郑念鸿先生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8年11月20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
2、会议地点:温州市矮凳桥9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召开大会的方式;
4、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日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议案》
5、会议参加人员:
(1)截止2008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经参会登记后出席会议。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6、会议投票方式:会议现场投票的方式。
7、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凡有资格出席大会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证券部
7、会议咨询:
1)联系人:郑羲亮
2)联系电话:0577-88812155 传真:0577-88842287
3)通讯地址:温州市矮凳桥92号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4)邮政编码:325003
8、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股东委托授权书样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式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08-01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日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部分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持股89.41%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日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科教”)部分与教学有关的建筑物出售给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东方学院”),交易金额为36,760,182.00元,受让方将全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 交易目的:本次关联交易对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调整资产结构,增强投资能力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 回避表决情况:因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予以回避表决。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日科教与东方学院于2008年10月30日在浙江省温州市正式签署了《关于部分与教学有关的建筑物之转让协议书》,由东日科教出售部分与教学有关的建筑物给东方学院。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持有本公司53.20%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同时拥有东方学院100%的权益,因此,东方学院也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同时,本公司持有东日科教89.41%的股权,集团公司持有其10.59%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08年10月30日,本公司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放弃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决议关联董事1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人参加表决,一致通过。
因本次关联交易涉及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后,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截止披露日,2008年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
二、关联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出让方
(1)浙江东日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东日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系于2002年9月13日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法定代表人郑念鸿,工商注册号为:3303001010489,主要从事教育产业投资、计算机网络开发、技术转让等经营。本公司持有其89.41%的股权,集团公司持有其10.59%的股权。
(2)出让方之控股股东: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55号文批准,由集团公司独家发起,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9月,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500,000.00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法定代表人郑念鸿,工商注册号为330000000028854。主要从事实业投资、市场租赁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7847.5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53.20%,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577,947.02元,净资产为386,778,602.62元。
2、受让方
(1)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0年5月创办,2002年5月正式建校,国家教育部于2002年7月发文同意备案。其前身是1999年5月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浙江东方专修学院。持有浙江省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浙江省社教证字010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颁发的温事法登字00285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东方学院由集团公司全额投资,系本公司的关联方。
(2)东方学院之投资方:浙江东方集团公司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成立于1989年,其前身为温州玻璃钢建材厂。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242,000.00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法定代表人郑念鸿,工商注册号为3303001002106.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玻璃钢制品、灯饰灯具、化工气体、建筑机械、食品饮料的制造与销售,装璜装修、服务业等。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7847.5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20%,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和定价政策
1、协议双方法定名称:
浙江东日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占89.41%股权)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合同签署日期:2008年10月30日
3、交易标的:
浙江东日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与教学相关的建筑物,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年月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1 | A幢宿舍楼 | 框架 | 2002年9月 | 5,258.133 | 786.98 | 698.51 | 786.98 | 698.51 | 896.41 | 797.80 |
2 | B幢宿舍楼 | 框架 | 2002年9月 | 9,465.019 | 1564.57 | 1392.98 | 1564.57 | 1392.98 | 1613.60 | 1436.10 |
3 | 食堂 | 框架 | 2002年9月 | 6,302.700 | 655.88 | 582.15 | 655.88 | 582.15 | 737.19 | 648.73 |
4 | 教工宿舍楼 | 框架 | 2002年9月 | 7,351.123 | 699.28 | 620.67 | 699.28 | 620.67 | 901.57 | 793.39 |
合 计 | 28376.98 | 3706.72 | 3294.32 | 3706.72 | 3294.32 | 4148.77 | 3676.02 |
4、交易价格:人民币36,760,182.00元
5、结算方式和期限:自该协议生效后,东方学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所有价款
6、协议生效日期: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金额,是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按照独立第三方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资产的评估结果确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日科教依据上述定价政策制定的协议价格,已充分考虑了一般市场定价原则,对公司股东无利益损害、属公平合理。
8、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本次交易购买方东方学院财务状况稳定、良好,不存在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调整资产结构,增强投资能力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本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钟晓敏、张建平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日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投资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金额依据独立第三方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交易定价政策公允、合理,对公司其他股东无利益损害,应属公平合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交易双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书》;
2、《关于部分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议案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勤评报字[2008]第171号《浙江东日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
5、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08-016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0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10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时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日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