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0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11月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8年11月1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孙晓峰先生、张俊先先生、杜婕女士分别委托刘树森先生、张德林先生、高志昌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事宜。
一、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1年期敞口授信1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大连分行1年期综合授信9,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授信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公司第七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限为5年、金额为44,000万元的项目建设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宜,现根据实际需要,上述担保变更为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期限为5年、金额为44,000万元的项目建设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权,质押期限为5年。
截止2008年9月30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8.58%。
二、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大连分行1年期综合授信5,4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授信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2008年9月30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38%。
三、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1年期敞口授信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2008年9月30日,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51%。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239,865万元,占公司2007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7.66%。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