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降息 信贷类产品浮动收益设计初现
2008年1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涂艳
应对降息
信贷类产品浮动收益设计初现
⊙本报记者 涂艳
由于央行降息动作频繁,起先一直稳居银行产品首位的信贷资产类产品遭遇了收益率和提前被终止的双重质疑,但是市场最新数据并没有应验这类产品发行量下滑的预期。
商业银行到底使用了什么手法?记者了解到,连续4个月商业银行发行信贷类产品的数量都超过了200款,而在央行降息之后有不少银行提前终止了这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收益率。“本来想6个月产品4.5%的收益率还挺高,相比银行定存有挺大优势,可哪知银行提前终止把钱打回我账户了。”某位招行的老客户在网上抱怨。
针对降息,最近一周已经有银行起先推出了“收益浮动条款”的信贷类产品,普益财富的研究员杨剑超表示:“招商银行发行了7款这样的产品,工商银行也首次在2款产品中引入了这样的条款。”据悉,这两家银行产品的收益调整方式均为: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最初设定的收益率+(调整后贷款利率-产品成立日贷款利率)。但是调整的频率有所不同,工商银行产品的调整频率为半年或1年,招商银行的产品调整频率多为1个月。
也就是说,不论银行加息或降息,这类产品的收益率也会自动调整,虽然提前终止的顾虑不复存在,但是想要利用产品来锁定一段时间高息的计划会被打破。“多次降息后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下降到一个比较低的水平,而这类产品的期限也普遍比较长,因此投资者在购买前应该三思。”杨剑超提示。另外,投资者也应当注意,金融危机开始影响到中国的实体经济,已经有企业因此倒闭,在这样的情况下,产品贷款人信用等级比较低的信贷产品风险势必进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