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继续冻结公告
2008年11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79 股票简称:黑化股份
编号:临2008-026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继续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11月4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2008司冻430号]获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黑化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冻结期限自2008年11月8日起至2010年11月7日。
此次冻结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借款纠纷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继续冻结行为。本借款纠纷案首次国有法人股冻结公告刊登在2003年12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