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特别报道
  • B7:产业研究
  • B8:人物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2008 11 6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4版:金融·证券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4版:金融·证券
    房地产信托超常增长 监管层严令防范风险
    专家:中国金融业
    不能过早全面开放
    证券类信托风险凸显 信托公司需严控仓位每周报备
    首家外资银行信用卡系统通过验收
    上海投连险9月“坐滑梯” 市场格局渐归原位
    国内首单集合资金信托水务
    投资完成
    深发展保理业务系统
    全新上线
    房贷客户撤单等待 商业银行“从严避风”
    光大上海分行
    推出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IFC 1500万美元
    入股新奥太阳能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光大上海分行推出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2008年11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唐真龙
      ⊙本报记者 唐真龙

      

      记者从光大银行获悉,日前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正式推出了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所谓个人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以其可以自主支配的资金,委托银行(即受托人)按其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光大上海分行个贷业务负责人表示,该产品具有业务范围广泛、灵活性强、还款方式多样化、手续简便、服务周到等特点,有助于委托人实现资金增值,获得高于存款利率的资金收益。而在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等方面,都是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上下限。

      光大上海分行相关人士表示,由于该业务属于中间业务,光大上海分行将不承担任何形式贷款风险,但光大上海分行将严格按照“先存后贷、先拨后用、先收后付、银行不透支、不予垫款、有偿代理”等原则,严把风险关,明确规定委托贷款用途不得用于认购、购买股票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