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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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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版: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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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版:金融·证券
    房地产信托超常增长 监管层严令防范风险
    专家:中国金融业
    不能过早全面开放
    证券类信托风险凸显 信托公司需严控仓位每周报备
    首家外资银行信用卡系统通过验收
    上海投连险9月“坐滑梯” 市场格局渐归原位
    国内首单集合资金信托水务
    投资完成
    深发展保理业务系统
    全新上线
    房贷客户撤单等待 商业银行“从严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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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类信托风险凸显 信托公司需严控仓位每周报备
    2008年11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唐真龙
      ⊙本报记者 唐真龙

      

      在过去两年火爆的证券市场行情里,信托公司依靠大量发行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赚了个盆满钵满,而在目前股市巨幅下跌过程中,不仅证券投资信托计划发行量骤减,信托公司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的风险也日益凸显。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银监会在日前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证券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5号,简称“265号文”)对信托公司开展证券类业务进行了警示。

      据了解,“265号文”要求信托公司继续严格执行银监会相关规定,合规、审慎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在开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时,应遵循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必须事前在信托文件中制定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策略、投资程序及相应的投资权限,确立风险止损点,并在信托文件中约定信托管理期间如改变投资策略及相关内容时,是否需征得委托人、受益人同意以及向委托人、受益人的报告方式。

      银监会还要求 “信托公司要严格控制仓位,实时监控净值及敞口风险,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的具体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按照文件要求,从11月3日开始,信托公司每周一下午报送上周收盘后数据。

      在加强对信托公司房地产、证券等专项业务风险监测的基础上,银监会要求各银监局重视信托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对集合信托项目和银信合作信托项目,各银监局应在项目到期前两个月介入,督促信托公司做好兑付资金准备工作,对可能存在兑付风险的信托项目,应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并专项报告银监会。

      “对于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我们自己早已暗中监控,保持高度警觉。”西安信托总经理崔进才表示,“股市跌了这么多,监管层要求信托公司每周报备,目的就是希望及时了解信托公司的资产状况,防止可能出现的风险。”崔进才认为《通知》并没有对信托公司开展证券类业务进行限制,因此不会对信托公司开展此类业务带来太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