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同时发售。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为 1000 元人民币。
3、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三、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①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文职证、军官证、士兵证、
武警证、其他);
②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③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④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或持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邮政卡通过直销中心POS机划卡缴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①名 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001007300059507311
开户行:建行北京市海淀支行
②名 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001046500053002430
开户行:建行北京市复兴支行
③名 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105014040000243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市中关村支行
投资者若因未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认购申请:投资者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①《基金交易申请表》;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在基金募集期内,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失败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可以就已到账资金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认购申请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
专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加盖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加盖机构公章及预留印鉴章的《印鉴卡》一式两份;
⑤《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注明原件及加盖机构公章的复印件(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⑥加盖预留印鉴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①名 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001007300059507311
开户行:建行北京市海淀支行
②名 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001046500053002430
开户行:建行北京市复兴支行
③名 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105014040000243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市中关村支行
投资者若因未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认购申请:投资者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①《基金交易申请表》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③《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
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
专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投资者可以就已到账资金再
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四、 中国建设银行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东方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5、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二)机构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
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如已开立证券卡,投资者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会计柜台开立东方基金公司基金账户。
4、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
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五、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
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银行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六、 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其有关公告为准。
(一)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
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证券公司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①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2)开立基金账户。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①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④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
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完成开户手续的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自助划卡、电话委托、网上委托、远程终端、短信委托等方式提交基金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二)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网点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①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
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
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预留印签;
⑦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基金账户开户手续。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①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代销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代销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自助划卡、电话委托、网上委托、远程终端、短信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
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三)提示
1、投资者在代销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
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
作人员;
2、 投资者在代销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当面委托、自助划卡、电话委托、网上委托、远程终端、短信委托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证券公司网点的规定为准;
3、 投资者在代销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证券公司网点的规定为准;
4、 若认购本基金的程序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证券公司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七、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资金利息计算结果采用截位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三)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九、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 号盈泰商务中心2 号楼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 号盈泰商务中心2 号楼16 层
法定代表人:李维雄
电话:010-66295888
传真:010-66578696
联系人:孙晔伟
客户服务电话:010-6657857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010-66295888
传真:010-66578696
联系人:尹东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三)代销机构
1、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何奕
传真号码: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点: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佺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电话:010-66108013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肖 钢
电话:(010)66596688
联系人:靳晓洁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统一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兰奇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10-66226044
客服电话: 010-96169(北京) 022-96269(天津) 021-53599688(上海)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6、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7、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电话:(010)6554-1585(北京)
传真:(010)6554-1230(北京)
联系人:王斌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客服电话:0431-96688-0
网址:www.nesc.cn
9、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0、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同上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代销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12、代销机构: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联系人:李清怡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3、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4、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站:www.csc108.com
15、代销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70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6、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7、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68419393-1098
传真:021-68419867
客服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8、代销机构: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人代表:刘军
联系人:王勤
联系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96598.com.cn
19、代销机构: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0、代销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祝丽萍
电话:0551-2207938
传真:0551-2207965
客服电话: 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21、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余江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001,020-96210
网址:www.axzq.com.cn
(四)直销机构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6层
联系人:王晓乐
电话:010-66295916
传真:010-66578700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肖向辉
电话:010-66295871
传真:010-66578680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电话:010-66575888
传真: 010-65232181
联系人:徐建军
经办律师:徐建军 徐芳
(七)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电话:010-68015062
传真:010-68018480
联系人:朱锦梅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李璟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