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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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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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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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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08年11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重要提示

    1、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188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08年11月10日至2008年12月5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各销售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平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本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重复开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的手续,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投资者在代销网点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8、基金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和/或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8年11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和《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0、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等业务。各代销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11、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本基金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2、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66578578咨询。

    13、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由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188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orient-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遵循“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本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15、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09)

    2、基金类别:债券型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初始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

    6、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 直销中心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直销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6层

    直销业务电话:010-66295916

    直销业务传真:010-66578700

    客户服务电话:010-66578578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投资者亦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直销交易平台,使用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广发理财卡或农业银行金穗卡(借记卡)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多个下属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cb.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在35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除西藏)的20000多个理财网点接受办理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或拨打各城市分支机构咨询电话。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在所有32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10,000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955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boc.cn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在以下43个城市的600多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上述业务:北京、长沙、常州、成都、大连、丹东、东莞、佛山、福州、广州、哈尔滨、杭州、合肥、呼和浩特、济南、江阴、金华、昆明、兰州、南昌、南京、宁波、盘锦、青岛、泉州、上海、绍兴、深圳、沈阳、苏州、台州、太原、天津、温州、乌鲁木齐、无锡、武汉、西安、厦门、烟台、扬州、郑州、重庆。

    客服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4个主要城市的15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西安。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

    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31个省(区、市)的20,000余个网点办理代销基金业务。

    客服电话:1118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psbc.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以下54个城市的指定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

    中信银行在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莞、佛山、武汉、天津、沈阳、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安、郑州、福州、厦门、泉州、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等城市网点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

    网址:bank.ecitic.com

    客服电话:95558

    (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9个城市的4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长春、北京、武汉、太原、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辽源、松原、白山、通化、四平、白城、江阴、大连。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99、0431-5096733。

    公司网站:www.nesc.cn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78个城市2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荆州、黄石、宜昌、济南、烟台、青岛、东营、合肥、石家庄、保定、秦皇岛、张家口、郑州、天津、长春、沈阳、吉林、辽阳、锦州、葫芦岛、廊坊、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绍兴、温州、宁波、无锡、南京、南通、苏州、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等。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城市的57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和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福州、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济南。

    客户服务电话:95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6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

    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

    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

    鲁木齐、长春。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在以下55个主要城市的124家营业部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20个省、64个主要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的53个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太原、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

    晋城、北京、上海、重庆、深圳、西安、宁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42个城市7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绍兴。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9)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0个城市的3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杭州、北京、

    上海、深圳、海宁、嘉兴、金华、义乌、湖州、余姚。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2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在以下13个城市的25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业务: 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东营、潍坊、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2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的4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宣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黄山。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公司网站: www.gyzq.com.cn 。

    (2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41个主要城市的92家营业部及其下属服务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揭阳、韶关、梅州、汕头、阳江、云浮、中山、潮州、茂名、东莞、佛山、肇庆、河源、大连、海口、哈尔滨、天津、厦门、武汉、重庆、南京、苏州、镇江、杭州、嘉兴、宁波、南昌、沈阳、娄底、清远、青岛、汕尾、成都、绵阳、内江、宜宾、昆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020-9621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axzq.com.cn

    8、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2008年11月10至2008年12月5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9、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前端认购费率
    10万元以下0.6%
    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100万元以下0.4%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0.2%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每笔1,000.00元

    (2)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1+前端认购费率) }*前端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②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3)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采用截位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这1,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0.46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 {1,000.00/(1+0.6%) }*0.6%=5.96

    净认购金额=1,000.00-5.96=994.04元

    认购份数=(994.04+0.46)/1.00=994.5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994.50份本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投资者在代销网点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直销中心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0、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下转C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