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公告
2008年11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08-021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
免征营业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有线数字电视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京财税[2008]2050号),该通知转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有线数字电视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8]100号),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00号文件:为支持北京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试点工作,有效推动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标准的批复》(京价(收)字[2003]295号)规定标准(每户每月18元)向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自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免征营业税。根据初步测算,因免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营业税(税率为3%)大约增加2008年度净利润500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