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11月4日、2008年11月5日和2008年1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公司经征询第一大股东并自查后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除2008年11月3日披露的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辽阳石油化纤公司拟以公开征集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外,未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11月4日、2008年11月5日和2008年1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经询问第一大股东并自查后确认,除2008年11月3日披露的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辽阳石油化纤公司拟以公开征集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外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无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事宜;公司及公司大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业绩预增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除2008年11月3日披露的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辽阳石油化纤公司拟以公开征集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外,本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