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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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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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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08年11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并根据《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我司自2008年11月11日起开始办理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与旗下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3.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一、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与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工行暂未开通易方达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

    二、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

    三、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份额在转换后,原持有时间仍延续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易方达中小盘基金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5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5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四、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转换费

    注: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及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 易方达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价值精选、价值成长、科讯和中小盘基金相互之间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价值精选、价值成长、科讯和中小盘基金之间转换持有期限(天)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0-3640.5%0
    365-7290.25%0
    730及以上00

    (2) 易方达策略二号基金与易方达中小盘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① 策略二号基金转入中小盘基金

    策略二号基金转入中小盘基金持有期限(天)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0-3640.5%0
    365-7290.25%0
    730及以上00

    ② 中小盘转入策略二号基金(转换费率包括转出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中小盘基金转入策略二号基金持有期限(天)转换费率之赎回费率
    0-3640.5%
    365-7290.25%
    730及以上0

    申购补差费率

    中小盘基金转入策略二号基金转换金额转换费率之申购补差费率
    100万元以下0.5%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0.4%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0.7%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0

    (3) 易方达中小盘基金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基金A级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货币市场基金、稳健收益基金A级转入中小盘基金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1.5%0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1.2%0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0.3%0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1000元/笔0

    中小盘基金转入货币市场基金、稳健收益基金A级持有期限(天)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0-3640.5%0
    365-7290.25%0
    730及以上00

    (4) 易方达中小盘基金与易方达稳健收益基金B级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易方达稳健收益基金B级转入中小盘基金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7%0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0.9%0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0.25%0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00

    中小盘基金转入易方达稳健收益基金B级持有期限(天)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0-3640.5%0
    365-7290.25%0
    730及以上00

    (5)易方达中小盘基金与易方达增强回报基金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①中小盘基金转入增强回报基金

    中小盘基金转入增强回报基金持有期限(天)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0-3640.5%0
    365-7290.25%0
    730及以上00

    ② 增强回报基金A类转入中小盘基金

    (转换费率包括转出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增强回报基金A类转入中小盘基金持有期限(天)转换费率之赎回费率
    0-3640.1%
    365-7290.05%
    730及以上0

    申购补差费率

    增强回报基金A类转入中小盘基金转换金额转换费率之申购补差费率
    M<100万0.7%
    100万≤M<500万0.8%
    500万≤M<1000万0.2%
    M≥1000万0

    ③ 增强回报基金B类转入中小盘基金

    增强回报基金B类转入中小盘基金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M<100万1.5%0
    100万≤M<500万1.2%0
    500万≤M<1000万0.3%0
    M≥1000万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0

    注:

    a、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b、投资者通过我司“E之道”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本基金和我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我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五、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六、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7日

    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通定期定额

    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08年11月11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销售机构将共同推出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10011) (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现将该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长城证券、兴业证券、国联证券、湘财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华安证券、东吴证券、中原证券、东北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南京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国海证券、广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华西证券、远东证券、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其他代销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我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基金投资者关注各代销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代销机构。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扣款金额单笔最低为100元(含1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也可分别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但不得低于100元。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普通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申购与普通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关于参与代销机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说明

    本基金自2008年11月11日起参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建投证券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我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详情:

    1.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农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或www.abchina.com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5)交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民生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9)浦发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0)上海银行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1)北京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 010-96169(北京) 022-96269(天津) 021-53599688(上海)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2)深圳平安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免长途费)或 0755-961202

    网址:www.18ebank.com

    (13)中国光大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全国)

    网址:www.cebbank.com

    (14)广发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961133

    网址:www.gf.com.cn

    (15)银河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国泰君安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17)招商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8)中信建投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9)华泰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20)海通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1)联合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22)长城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

    网站:www.cc168.com.cn

    (23)兴业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393转1098

    网站:www.xyzq.com.cn

    (24)国联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10-82588168

    网址: www.glsc.com.cn

    (25)湘财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551

    网址: www.xcsc.com

    (26)世纪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27)西部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029—96708

    网址:www.westsecu.com.cn

    (28)华安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51-5161671

    网址:www.hazq.com

    (29)东吴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网址: www.dwzq.com.cn

    (30)中原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371-967218

    网址:www.ccnew.com 或www.zyzq.cn

    (31)东北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0431-88939558-0

    网址:www.nesc.cn

    (32)万联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33)中信金通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96598.com.cn

    (34)南京证券

    联系电话:025-83367888-4101

    网址:www.njzq.com.cn

    (35)财富证券

    联系电话:0731-4403319

    网址:www.cfzq.com

    (36)东莞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37)国海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站:www.ghzq.com.cn

    (38)广州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39)第一创业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5832583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0)华西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41)远东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58781367

    网址:www.ydstoc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8 08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7日

    科翔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221号)和《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等的有关规定,科翔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科翔”)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科翔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8] 46号《关于同意科翔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的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基金科翔

    交易代码:184713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日:2008年11月12日,即在2008年11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科翔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终止上市日:2008年11月13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基金科翔于2008年8月26日-2008年9月18日24:00以通讯方式召开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翔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9月20日发布了《关于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21号《关于核准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核准,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11月1日发布了《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科翔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8] 46号《关于同意科翔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的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科翔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自同一日起失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1、原基金科翔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统一变更登记至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持有人可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指定销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原科翔份额持有人需先办理确权,待确权成功后才可以办理赎回业务)。

    2、基金科翔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终止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服务手续。基金管理人在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之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3、基金科翔终止上市后,原基金科翔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科翔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登记。基金管理人据此将相应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持有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相关销售机构。此后,持有人方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进行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赎回。在本基金公告开始确权后,原基金科翔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确权机构的网点办理确权,详情以基金管理人另外发布的《确权登记指引》为准。

    4、办理基金科翔确权时,投资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销售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②深圳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填妥并签字或签字加盖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②深圳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④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⑤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5、注意事项:

    (1)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基金开放赎回之前,一般情况下,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3)原基金科翔份额持有人若想对其由基金科翔份额转型而成的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赎回,事先必须对其持有的基金科翔份额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4)原基金科翔份额持有人因未进行份额托管等原因产生的在基金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最后一日将该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按1.000元自动折算为基金份额,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相应份额的登记确认。

    (三)基金的集中申购

    本基金合同生效并办理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后进入集中申购期,集中申购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集中申购期间,本基金集中申购的价格按1.000元加对应申购费计算。在集中申购期内只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投资者届时可到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手续。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本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开始办理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及直销机构联系方式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9、25、27、28楼

    电话:020-38797023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熊桃红

    (二)代销网点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于基金终止上市后发布的《集中申购份额发售公告》。

    五、其他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