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至80万元
2008年11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唐文祺
⊙本报记者 唐文祺
昨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
北京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通知》称,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原则,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据了解,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这已是北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第二次调整。根据《通知》,住房公积金每年的提取次数限制被取消。
在此次《通知》中还提出,今后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将不再受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高级经济师丛诚表示,对于公积金最高额度的调整,实质上是适应了市场房价变化的需要。
据了解,按照此前设定的基本原则,公积金最高贷款应遵循满足全体缴存人购买"中等价位、中小户型"的基本购房需求。北京目前对于中小户型的界定为,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但由于今年北京市普通商品住房的均价已在1.1万元/平方米至1.2万元/平方米之间。因此,一套普通住房的总价已达到99万元至108万元之间。在此基础上,根据首付款为20%的测算标准,今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而被上调为80万元。
丛诚又指出,北京公积金政策的实际缴存比例最高可达24%,这已经高于了上海市的缴存比例。在目前公积金普遍节余的情况下,缴存时限的取消,有利于提高公积金的利用频率。“可以每月支取公积金的改变,方便减轻贷款购房者的还贷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