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本周五披露了“龙腾黑马预告网”和“金股之王”两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的调查、处罚结果,并将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在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的同时,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积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进一步加大打击证券违法行为工作的力度,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龙腾黑马预告网”涉案人赵东荣为龙腾黑马预告网的实际控制人。经调查,2001年11月到2008年7月间,赵东荣在未取得证券业务咨询资格的情况下,利用龙腾黑马预告网、《大众证券报》、《江南时报》进行广告宣传,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和荐股服务,投资者盈利后需将盈利的10%至20%作为提成款汇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通过这种模式,赵东荣向北京、上海、江苏等30个省市区约200多个投资者提供非法投资咨询服务,累计违法所得人民币718万元。上述负责人表示,赵东荣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证券法》第169条的有关规定,其行为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并同时构成了《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证监会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查处,目前公安部门已立案开展侦查工作。
该负责人同时还通报了另一起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案件。深圳市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设立,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与购销以及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业务等等,不具备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经调查,2007年9月以来,“金股之王”在未取得证监会批准资格的情况下与全国14家电视台和5家网络媒体签订协议,约定以金股之王或金股王为名进行广告宣传。在宣传节目中,金股之王以免费诊断个股吸引投资者拨打金股之王公司免费电话,此外还在其网站上宣传可以提供荐股短信服务。
通过上述广告宣传,金股之王在全国各地招揽了大量的客户,以售卖荐股软件之名与客户签订协议,其后通过电话短信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经查金股之王非法招揽客户共计1000余人,非法所得高达1000多万,违反了《证券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至9月,针对非法证券网络活动猖獗的情况,证监会稽查部门对40多起非法投资咨询活动实施了调查,对22起予以立案,同时证监会派出机构向当地公安机关移送非法投资咨询案件线索百余起。
该负责人指出,从案件查处情况看,网上非法证券活动手段多样,涉及地域广,行为人认定难度大,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以互联网为信息平台,传播速度快,涉及地域广,主要方式有设立独立的网站或租用网络空间,以主流网站的链接广告吸引浏览者点击进入;通过网络论坛、博客发帖;通过QQ群和MSN进行非法咨询。
二是网络链接广告具有强烈蛊惑性。不法分子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站平台,进行虚假的宣传造势,以涨停板、暴涨牛股等字眼诱骗受害人上当。
三是“拉大旗做虎皮”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大多打着“中国证监会批准”等旗号,用与证券机构相似的名称蒙骗投资者,以推荐股票保证盈利、掌握内幕信息等噱头骗取入会费。
四是通过收益分成引诱投资者。利用投资者想先赚钱的心理,把赚钱后的盈利作为提成汇至指定银行账户,而投资者购买股票后损失后自身利益难以保障。
五是与销售软件捆绑在一起,掩盖自己的身份,不法分子不敢直接提供咨询服务,部分转以销售炒股软件,将非法咨询作为软件的功能和后期服务,把高额的收费隐藏在软件的销售当中。
六是千方百计规避调查。不法分子一般利用网络进行宣传,通过虚拟的电话号码与受害人联系,利用虚假的身份、虚假的机构、虚假的地址等开设影子账户,通过ATM机异地取款等,隐身操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些网站一旦被发现随即关闭,改头换面,继续从事非法咨询活动。
上述负责人表示,随着网络普及的程度提高,非法证券网络危害性越来越大,对此中国证监会一直保持高压的态势。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件的查处和披露的力度,同时将积极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规范网络媒体发布涉及证券市场信息的管理,从源头上切断非法信息传播的渠道。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应警惕网络投资的骗局,在参与证券投资的时候,要寻求有正规资格、正规的投资渠道,注意识别非法投资机构及个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因此受骗上当要及时向当地证券监管部门、网监、工商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