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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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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08年1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 行 人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08年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8淮北矿业债”)。

    2、发行总额:7亿元。

    3、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5.79%(该利率根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39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5.79%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其中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8、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释 义

    在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淮北矿业/公司指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的2008年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08年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本《2008年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其中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回售选择权指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回售登记期指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担保人/淮南矿业指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日指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8】2745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胜

    经办人员:王言彬、王小中、王声辰、张树忠、王继无、蒋莅琳

    办公地址:淮北市孟山路1号

    联系电话:0561-4956563

    传真:0561-4956800

    邮政编码:235006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经办人员:杨晓涛、韩志达、赵青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联系电话:021-38676741、010-59312890、021-38676873

    传真: 010-59312892、021-38670873

    邮政编码:200120

    (二)副主承销商

    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敬达

    经办人员:于春洪、徐丽、刘菲、万萱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层

    联系电话:010-59734901、59734902、59734909、59734911

    传真:010-59734978

    邮政编码:518029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经办人员:陈晴、胡婷婷、梁莉、廖敏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联系电话:010-88656399、88656153、88656209、88656342

    传真:010-88656358

    邮政编码:100045

    (三)分销商

    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晖

    经办人员:贺家余、宋阳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21-68866551

    传真:021-68864567

    邮政编码:410005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经办人员:马逸伦、汪浩、施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6层

    联系电话:021-68407997、82292869、82293110

    传真:021-82293691

    邮政编码:100088

    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经办人员:甘小军、周猛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发展银行大厦22楼

    联系电话:0755-82493978、82493862

    传真:0755-82492077

    邮政编码:518001

    三、担保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源

    经办人员:陈学忠

    办公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宾馆路文明村21栋

    联系电话:0554-7624840

    传真:0554-7624840

    邮政编码:232001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元

    经办人员:张惠凤、李扬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联系电话:010-88087971、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1

    五、审计机构: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宏青

    经办人员:高爱好、宋福荣

    办公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38号中联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16-85836093

    传真:0516-85836100

    邮政编码:221005

    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经办人员:林静、孙炜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7层

    联系电话:010-85679696-8810、010-85679696-8870

    传真:010-85679228

    邮政编码:100022

    七、发行人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云燕

    经办人员:李鹏峰、张云燕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首座15层1508室

    联系电话:0551-5609615

    传真:0551-5608051

    邮政编码:230041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08年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8淮北矿业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5.79%(该利率根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39bp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5.79%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本期全部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其中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九、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十、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十一、发行对象: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十二、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08年11月17日止。

    十三、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08年11月11日。

    十四、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1月1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08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0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08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0日。

    十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七、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09年至2015年每年的1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09年至2013年每年的1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十八、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1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3年1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认购与托管: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

    二十一、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二、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三、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四、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二十五、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如果本期债券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的申请获得批准,则投资者可自愿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转托管到证券交易场所指定的相应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由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约定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09年至2015年每年的11月1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09年至2013年每年的1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11月1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3年1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约定

    1、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 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

    2、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3、投资者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5、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得撤销。

    6、投资者回售本期的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7、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

    8、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淮北矿务局,始建于1958 年5 月5日,属煤炭部下属企业。自淮北矿务局建矿以来,一直是国家重点建设和保护开发矿区。1998年3月15日,淮北矿务局改制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6648亿元。1998 年8 月,本公司由原煤炭部直属企业转为安徽省直属企业。淮北矿业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是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集电力、化工、建筑建材、医药、机械制造、农林养殖、商贸为一体,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煤炭产品主要有冶炼精煤、优质混煤、筛混煤、洗混煤、洗末煤等,可供炼焦、高炉喷吹、气化、液化、化工、发电、建材及民用。

    发行人股东仅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一家,持有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07年底,公司拥有14个控股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3家。

    截至2007年末,发行人拥有生产矿井13对,在建矿井4对,筹建矿井2对,独立洗煤厂2座,控股或全资子公司14个,其它二级会计单位核算单位17个,全部会计核算单位共70个。公司现有在职职工九万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5万人,原煤年生产能力2300万吨以上。2007年淮北矿业在“2007中国企业500强”中名列第296位,在“2007全国煤炭工业100强企业”中名列第16位。

    根据公司200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2.30亿元,总负债158.3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7.95亿元,2007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6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7亿元。

    本公司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自1998 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并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以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公司,煤业公司、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等各专业化子公司构成的母子公司管理格局。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由总经理负责。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部分党委成员进入董事会,以体现党对企业的领导和监督。监事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公司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决策等基本由公司办公会议决定,董事会、监事会和党委常委、经理层成员参加办公会议,实行集体决策。同时,作为国有独资的大型企业,公司接受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公司多次被评为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全国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煤炭工业先进单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煤炭行业管理金石奖等多项荣誉,并整体通过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一)行业现状

    煤炭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能源之一,在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中,煤炭一直占有70%左右的比重,广泛应用于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近年来国际油价的上涨及频繁波动,促使各国调整能源战略。从国际市场来看,世界能源消费格局中,煤炭仍将占主导地位,世界煤炭需求量将存在较大缺口,其中缺口最大的是亚太地区。

    我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格局决定了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煤炭仍是我国最重要的一次能源。2001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和世界石油、天然气价格的上升带动煤炭价格一路走高,发展煤炭产业被重新提到了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高度。

    我国已探明煤炭保有储量10,077亿吨,居世界第二位,同时我国也是目前世界上第二大煤炭生产国。2007年,全国原煤产量累计完成25.23亿吨,同比增加1.92亿吨,增长8.2%。

    (二)行业前景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会有所下降,但以煤为主的能源格局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在我国的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将长期是我国的主要能源。

    未来国家将加强对煤炭行业的规划、调控力度,扶持优质煤炭公司,加强对中小煤矿的关停整合力度,扭转我国煤炭工业“散、小、乱”的格局,促使煤炭行业步入健康发展轨道。这对于包括淮北矿业在内的大型煤炭企业而言无疑是重要的政策利好因素。

    从煤炭的消费构成来看,工业用原煤占总消耗的90%以上。而从工业用煤的消费结构看,电力、钢铁、水泥和化工是主要的耗煤产业。近年来这些行业的发展迅速,对煤炭的需求快速增长,这成为了拉动煤炭需求的主要力量。受惠于国民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拉动,未来国内对煤炭的需求预计是平稳增长的。

    另外, 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经历5年多的快速增长,煤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产能迅速增加。根据《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至2010年我国煤炭产量规划控制为26亿吨。通过供求两方面分析,有关部门预测,2010 年我国煤炭总缺口为4.25 亿吨,2010 年以后煤炭缺口将仍然存在。

    综上所述,煤炭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国家能源战略政策的支持,煤炭需求量将逐年提高,煤炭行业将步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前景广阔。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位于安徽省北部,所属矿区北邻陇海线,西接京九线,京沪线和符夹线纵贯其中,公路四通八达,合徐(合肥-徐州)、连霍(连云港-霍尔果斯)高速公路贯穿矿区,三百多公里自营铁路纵横其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方便。公司现拥有生产矿井13对,在建和筹建的矿井6对,原煤年生产能力2300万吨以上。公司煤种主要有气煤、贫煤、焦煤、肥煤、瘦煤、无烟煤等煤炭产品(主要为动力煤),煤种齐全,煤质优良。

    2007年淮北矿业生产原煤2472万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4.07亿元(其中煤炭产品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85.19%,其他各类产品所占比重均小于4%)。淮北矿业在“2007中国企业500强”中名列第296位,在“2007全国煤炭工业100强企业”中名列第16位,在全国煤炭市场占有较高的地位和市场影响力。公司连续多年进入全国500家大型企业行列,是国家首批重点发展的300家大型企业之一,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之一。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资源储备优势

    淮北矿区煤种齐全,在我国按煤分类国家标准细分的14 类煤种中,矿区拥有焦煤、肥煤、瘦煤、1/3焦煤、贫煤、气煤、无烟煤、天然焦等八大煤种。矿区煤质优良。煤炭多为低中灰份,中高发热量,粘结性强,结焦性良好,具有特低硫的优势,矿区焦、肥煤含硫均在0.5%以下,远远低于国家1%低硫的标准,是绿色环保能源。

    总体看来,淮北矿业资源优势较为明显,在华东地区具有很强的竞争实力。

    2、区位优势

    淮北矿区地处经济高度发达和工业基础雄厚的华东腹地,安徽省北部,与江苏、河南两省交界,东西、南北跨度各约10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运输发达。

    3、产品和市场优势

    淮北矿业煤质优良,主要产品有临涣精煤、芦岭精煤、淮北瘦精煤、淮北优混煤和朱仙庄优动煤等品牌,是华东地区最大的冶炼精煤生产基地。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淮北矿业的煤具有低硫、低磷、环保等特征,并且粘结性强,结焦性良好,广受市场好评。

    4、政府支持

    安徽省政府对淮北矿业的发展给予很大的支持。政府的优惠措施对淮北矿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支持作用。

    5、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营销优势

    淮北矿业为国家最佳形象AAA级企业,与相关的政府部门、银行等建立了良好的公共关系,在企业融资、相关政策支持上有较多的优势。

    淮北矿业重视产品质量和品牌管理,创立了临涣精煤、芦岭精煤、淮北瘦精煤、淮北优混煤等知名煤炭品牌,淮北矿业于2001年整体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

    6、管理和人力资源优势

    多年来,淮北矿业坚持以转换经营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按照“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和经营者年薪制,调动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科技发展优势

    多年来淮北矿业坚持走科技兴企之路,立足于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加快新区现代化矿井建设和老区技术改造步伐。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本公司主要经营煤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所属行业为煤炭采选业。公司煤炭产品主要有冶炼精煤、优质混煤、筛混煤、洗混煤、洗末煤等,可供炼焦、高炉喷吹、气化、液化、化工、发电、建材及民用。这些煤炭产品不仅销往华东、华南地区,而且远销韩国、日本、印度、东南亚及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除了煤炭主业,还存在涵盖建筑、建材、电力、化工、机械制造、医药、轻工等多方面的非煤产业。总体上看,公司的非煤业务整体上存在着行业众多、布局分散、规模较小的特点。公司在大力发展煤炭主业的同时,对于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业务,如医药生产,公司拟进一步巩固发展;对于收入规模较小、亏损明显的辅业等,公司拟加大调整、剥离力度,以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高。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现状

    1、煤炭主业

    淮北矿业是国家十三个重点煤炭生产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原煤产量和加工洗选能力居煤炭行业前列,2007年在全国煤炭企业100强中排名第16位。公司拥有生产矿井13对,在建和筹建的矿井6对,原煤年生产能力2300万吨以上。2007年公司原煤产量达到2472万吨,煤炭产品种类较多,有原混煤、炼焦精煤、动力精煤、洗混煤等。

    公司煤炭产品生产情况如下:

    年 份2004200520062007
    全国原煤产量(亿吨)19.9221.9023.0625.23
    淮北矿业产量(万吨)203822072306.52472
    市场份额1.07%1.04%1.00%0.98%

    公司重视产品质量和品牌管理,拥有焦中偏肥、焦中之骄─临涣精煤,炼焦精煤的主力品种─淮北焦精,炼焦配煤的优质基础煤─淮北1/3焦精以及高炉喷吹最佳用煤─淮北瘦煤等全国知名品牌,是华东地区最大的冶炼精煤生产基地。

    2、非煤产业

    同时近年来,公司的非煤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以建筑建材、机械制修、化工、发电、医药、高岭土加工为支柱,以农林养殖、房地产开发、运输、商贸、旅游为支持,涉及10 多个行业门类、400 多个品种的产业格局。其中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蟾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林星板业有限公司以及淮北矿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工程建设公司、机电装备公司、水泥公司等骨干企业是公司非煤产业的主力军。由于目前非煤业务产品主要供应煤矿生产,销售稳定,具有一定的盈利性,但利润率不高。

    (下转封十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