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冻结公告
2008年1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物华股份 证券代码:600247 编号:2008-020号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11月9日,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250,051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0,250,051股,限售流通股0股,占总股本的8.99%)持有的本公司17,600,000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占总股本的5.23%)被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08年11月10日至2009年11月9日止。
特此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