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8年11月11日下午在南京金陵饭店九楼九华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7,569,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伟女士主持。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伯藜置业为新加坡欣光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欣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33%的股份,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关联股东新加坡欣光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168,569,909股。其中,同意:168,569,909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弃权:0股,占0.00%。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已于2008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南京伯藜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增资协议书》。
由于伯藜置业为新加坡欣光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欣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33%的股份,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关联股东新加坡欣光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168,569,909股。其中,同意:168,569,909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弃权:0股,占0.00%。
3、审议通过了《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187,569,909股。其中,同意:187,569,909股,占100%;反对:0股,占0.00%;弃权:0股,占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召集、通知、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主持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