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11月11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报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公司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市场形象,公司拟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27亿元企业短期融资券。
1、发行方案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发行期限:365天;
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进行销售;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参考市场水平在人民银行要求的范围内确定;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2、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决定发行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发行金额,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以上报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08-030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
●会议召开地点:海航发展大厦四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
●会议召开地点:海航发展大厦四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2)发行期限:365天;
(3)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进行销售;
(4)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参考市场水平在人民银行要求的范围内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等相关事宜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2008年11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截止2008年11月25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11月20日)或持授权委托书的股东代表均可参加会议。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以按照授权委托书要求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进行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四、登记方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股东持股东有效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股权有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持股权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于2008年11月26日到海航发展大厦十一楼证券业务部进行登记,传真及信函登记需经我司确认后有效。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
地址: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
联系电话:0898-66739961
传 真:0898-66739960
邮 编:570206
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出席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表股权 万股
股权证号(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 出席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