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 大股东将终止受让股份
2008年11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中航地产今日披露,控股股东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终止受让中航地产的部分股份,原因是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
中航地产2008年1月29日披露,中航集团拟分别受让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及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合计6178万股。随后三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
2008年11月12日,中航地产接到中航集团通知,鉴于本次收购涉及的审批程序需时较长,自2008年1月21日中航技深圳公司、中航集团、中航城公司三方签署《股份转让合同》以来,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股份转让合同》项下标的股份和对价股份的比价关系发生了较大偏离,继续实施此项交易不符合签约各方的利益。经中航集团与中航技深圳公司及中航城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该《股份转让合同》。
根据当时的合同,收购支付的对价为,按照每股人民币20元的价格,收购方共需支付人民币123555万元。上述收购对价以中航集团分别向深圳中航和中航城定向增发其内资法人股股份的方式支付,价格为每股港元6.725元,向深圳中航发行14662万股内资法人股,向中航城发行5099万股内资法人股,共计19761万股。
截至昨日收盘,中航地产为4.31元,中航集团价格为1.85港元。按此计算的话,中航地产待转让的6178万股价值仅为26627万元,按照昨日的汇率计算,等价于港币30237万元,亦等于16344万股中航集团股份。这相较于年初时确定的金额和数量均有很大出入,也难怪当事各方决定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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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将终止受让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