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SPCC项目业主进行索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索赔通知书,因SPCC项目业主就我公司承揽的该项目提出索赔,索赔金额为1680万美元,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在接到索赔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由交通银行办理对外支付。
一、事由过程
2004年11月20日,我公司与沙特阿拉伯南方水泥有限公司(SPCC)签署了日产5000t/d水泥生产线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2.4亿美元,合同工期为26个月。总承包合同自2004年12月1日生效。此项目是我公司大规模进入海外市场的第一个大型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
上述项目因供货和服务范围细节分歧、技术标准分歧、项目双方配合问题等原因,至2007年8月实现点火投产,比合同工期拖延了6个月,目前项目运行超过设计产量10%。根据总承包合同第13条约定,因承包商原因,总承包合同工期发生延误,承包商应支付给业主最高不超过总承包合同金额7%的罚款,即1680万美元。
公司在项目可能出现工期拖延的情况下,曾多次与SPCC项目业主进行协商并指出拖期的双方原因,就业主方放弃工期延误索赔达成了相关书面协议,其后就书面协议的细节进行了多轮交换意见,并为此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但日前SPCC项目业主在没有告之其将采取行动的情况下通过利雅得银行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发出电报,针对我公司开具的该项目保函向银行提出索赔1680万美元,公司于11月11日收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索赔通知书,公司将在近日先行支付相关款项。
二、上述索赔对我公司的影响
上述索赔金额实际支付后会对公司2008年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正积极研究如何减小因此引起的当期利润减少的措施。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由于起因突然,公司已启动新一轮沟通,采取有效措施合法维护我方权利;
2、确保后续项目的正常履约,减少和杜绝此类索赔事项的发生。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