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应万变S*ST北亚股改依原计划推行
2008年1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张海英
⊙本报记者 陈建军 张海英
中国证监会昨日颁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拟发股份定价须股东表决新规,清晰地出台了两个“2/3”的限制。这个新规会否影响到S*ST北亚的破产重整和股改事宜,S*ST北亚连续两日发布的公告给出了答案。
昨日,S*ST北亚发布了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改相关股东会议延期公告,延期的原因是会议准备工作的缘故。但业内人士对会议延期的真实原因不置可否。
然而时隔一日,也就是今天,S*ST北亚公告称,原定于11月1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改为11月18日。并称,鉴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遵循了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述补充规定。
业内人士说,S*ST北亚今日的公告,表明了公司及公司的大股东克服不确定性因素将破产重整进行到底,推进股改恢复上市的信心和决心。相关专业人士也认为,证监会新近出台的“补充规定”将有利于S*ST北亚以不变应万变,依原计划进行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