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十八次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11月13日上午9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11月3日以亲自送达或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每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陈永生先生、独立董事俞萍、张岚女士因公出差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书面授权委托董事曹根泽先生、独立董事王正斌、祁万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田世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采取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73,500,000元的议案》
公司拟向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73,500,000元,用以偿还向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的借款。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田世光、温浩、张光周、宋卫民回避表决,其余九名非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将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2月1日(星期一)上午9时
2、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主要议题:
审议《关于向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73,500,000元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11月21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5、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4)登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112号公司证券部。
5)联系电话:0971-5503604、7720093
传真:0971-5507586
6)联系人:任素彩
7、其他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召开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 受托人(签名) | ||
委托人持股数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证券账户 |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日期 |
股票简称:ST金瑞 证券代码:600714 编号:临2008—049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11月11日—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3万吨/年碳酸锶生产项目仍处于边生产、边改造、间断性生产阶段,虽然对设备进行了边生产、边改造,但产品产量仍没有达产,产品质量还不够稳定,生产成本较高,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没有明显回升;且由于公司30万吨/年采选矿项目近几年处于停产状态,预计将大额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已预测2008年度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近日,公司实质控制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所持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认购本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已于2008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此次交易还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须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有权部门批准或核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已函证大股东和实质控制人,均复函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没有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八年十一月十三日